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30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原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何开长(正厅级)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何开长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何开长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何开长出生于1956年11月,广西来宾人,长期在纪检系统工作,曾任玉林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局长(兼)等职。
2015年11月,何开长出任自治区法制办主任,2017年3月退休。今年5月,何开长官宣被查,10月21日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何开长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执法违法,毫无敬畏之心,毫无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规避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
家教不严、家风不正,兄弟上阵,共同腐败;
擅权妄为,利用职权影响为老板站台,大肆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长安街知事
编辑:卞婷婷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