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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
“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才荟丹徒”教育优秀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试行)>的通知》(镇徒人才〔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徒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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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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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
“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才荟丹徒”教育优秀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试行)>的通知》(镇徒人才〔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徒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8.招聘面向范围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含原“985”“211”院校)及部分知名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毕业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9.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1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5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11月9日24:00。
2.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
(2)《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扫描PDF格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
(4)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扫描PDF格式);
(5)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
3.报名邮箱为:dtjyrsk2023@163.com,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丹徒区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时间、地点:2023年11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16:30)
2.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
3.报名材料:同网络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徒区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咨询电话: 13952845700(曾老师)、13952949162(龚老师)。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教育信息网(http://www.dtqjyj.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岗位数5倍的,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岗位数5倍以内的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岗位数(含)5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初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徒教育信息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9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试讲占80%,答辩占20%。
04岗位(高中美术教师)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素描(60分钟)和色彩创作(60分钟),自备作画工具。总成绩按试讲占40%,答辩占10%,专业技能测试占50%的比例计算。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考试结束3日内在丹徒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上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
体检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徒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其中,02、03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教师须在丹徒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
1.引进录用的优秀人才,符合《“才荟丹徒”教育优秀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试行)》条件的,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符合《丹徒区优秀教育人才奖励与引进工作实施意见》条件的,同时享受为期三年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徒区教育局0511-88976011;
政策咨询电话:丹徒区人社局0511-80896032;
监督电话:丹徒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1-80897191。
本招聘公告由丹徒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4:未就业承诺书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6日
02
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基层医院
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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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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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基层医院
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镇扬事招公告〔2023〕6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基准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见《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基层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附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填写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2),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2024届扬中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㈠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16:00。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附3,贴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招聘岗位所要求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3.材料提交方式。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转换成一个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yzhbzzrsk@163.com,联系电话:0511-88228803。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㈡岗位取消、核减。报名结束,市卫健委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报扬中市人社局备案。如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于2023年11月15日16:30前,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㈢资格复审。报名资格由扬中市卫健委进行初审,由扬中市人社局、卫健委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24日9:00-16:00,地点:镇江市创业大学1号楼104教室(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复审所需材料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原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㈣领取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在笔试成绩网站公示之日20:30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合格线。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4.其他。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01、06、07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可加试确定;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聘用到缺额岗位)。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合同为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健委 0511-88228803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95299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11-88396296
附1: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基层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
附2: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附3: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03
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
引进优秀青年医护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质量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卫生人才招引力度,拓宽卫生人才招引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决定,面向社会引进10名优秀青年医护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
引进优秀青年医护公告
镇扬事招公告〔2023〕7号
为进一步加强高质量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卫生人才招引力度,拓宽卫生人才招引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决定,面向社会引进10名优秀青年医护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各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表要求。
6.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体引进的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医护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应聘报名、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在引进计划内,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办法进行。针对我市医疗卫生岗位需求特点,安排在相关高校开展报名工作,具体的报名活动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发布报名通知。
㈠报名
1.每次报名活动通知将明确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时间为1天,网上报名时间自报名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前一日17:00结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⑴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⑵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聘用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⑶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⑷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⑸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⑹《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医护报名表》(附2,下简称《报名表》)1份及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将作为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请应聘者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材料须与报名表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材料原件转换或扫描成PDF格式,和报名表一起,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岗位代码+××大学+姓名+手机号码,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预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yzhbzzrsk@163.com,联系电话:0511—88228803。
网上报名者应尽早选择一次现场报名时间到现场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同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后续的综合评价和面试资格。
㈡岗位核减、取消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全部报名活动截止后,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发布公告核减。
㈢综合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针对应聘者的在校学习情况、任职情况、奖励情况和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以引进计划数5倍的比例,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5倍比例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综合评价入围面试人选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㈣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得分四舍五入计算,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递补规则同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规则。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是否递补以及递补规则同体检递补规则,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留学人员未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新录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八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得再次应聘本系统。
新录用人员入职后,考核优秀者,可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政策》(附3)享受相应人才补贴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1-88350766,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1-88396296、市委组织部:0511-88360233、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本招聘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1: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医护岗位表
附2: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医护报名表
附3: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政策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04
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023年编外用工招聘
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市民政局下辖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决定招聘编外用工6名。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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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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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023年编外用工招聘
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市民政局下辖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决定招聘编外用工6名。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其他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日。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邮箱752324531@qq.com)。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以电子文档文件发送至网络报名邮箱。
联系人:田婕,联系电话:0511-89886922 ,监督电话: 0511-84424220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
附件: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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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镇江人才在线
编辑:何冰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