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9年4月15号将正式实施。今天(7月11日)上午,市工商局对市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经营者进行排查摸底,签订责任承诺书,提前宣传相关技术规范。
上午,在中山西路与黄山北路十字路口附近的电瓶车销售一条街,执法人员查看了店内的相关证照,进行进货查验,了解店内仓储情况。并与商家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不销售无合格证或者伪造厂名厂址等其他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和配件。
据了解,在新国标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鞍座长度、前后轮中心距等数据均进行了强制规定,并且规定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kg,致力于改变近年来部分“超标车”车体越来越长、越来越宽、重量越来越重的情形。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解学成表示,这次新国标的出台,无疑将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迅速蜕变。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孙方华介绍,这段时间,市消协对我市流通领域的近60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对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8月前后,市工商部门将对我市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进行商品质量抽检,对存在问题集中的经营者督促整改。
她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通过正规的渠道来选购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不要选购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选择专业的机构和人进行维修,不要使用劣质配件和任意改装电动自行车,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全媒体记者 朱浩)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