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合作社,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赵亚夫
党的十九大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明确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如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如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句容市天王镇戴庄村在17年的工作中做了一些探索。戴庄村在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实践中,逐步建设适度规模经营的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了“党组织—合作社—农户(小农户→职业农民)”模式,努力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基础和组织基础。这个模式中,办好合作社是关键。
合作社的起源
合作社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当时欧洲农村连续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大面积农作物失收,发生大饥荒,再加之新大陆廉价农产品的大量输入,当地农业受到严重打击,出现了大量贫困农民。农村中出现了以农地作担保的20%的高利贷,无法还债的农民从此失去土地,被逼进城打工谋生,导致农业萎缩、农村衰败。
在这样的背景下,德国有个山村,村长莱弗森组织召集了救贫委员会,集资成立“面包合作社”,购进小麦加工面包低价卖给贫困农民度荒。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合作社。1862年他又指导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农民信用合作社,社员可以以5%的低利率长期向合作社借贷,解除了高利贷的威胁。他的善举,传遍欧洲,影响了全世界,被后人尊称为“合作之父”。至今,在欧美仍能看到以莱弗森命名的农民合作银行,储金规模往往在本国数一数二。全世界大约有260万个合作社,每6人中便有1人是合作社的成员或客户,合作社工作人员有1260万人,资产值20万亿美元,年收入3万亿美元(2016年资料,来自联合国网站)。
从国际合作社运动源流可看出:合作社是个互助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社会贫富差异扩大过程中,贫困阶层为了维护自身福祉,追求社会公平,实现自主自立而成立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我国合作社的发展情况
20世纪30年代,一些地区农村曾经办过农民合作社,但由于日军入侵被迫停止。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完成土地改革就开始了合作化。从互助组(换工)起步,向初级社(有土地分红)、高级社(全部按劳分配)过渡。1958年大跃进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成立“一大(规模大)、二公(公有制)”,政经合一的人民公社。1978年改革从农村开始,回到家庭经营原点,实行土地联产承包(土地仍然是集体所有),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生产力迅速恢复,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随着改革逐步深入,市场经济发展,有些地方为了帮助农民销售产品,试着办起了新的合作社,把农民联合起来参与市场竞争。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全国范围合作社大发展。2017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至2017年9月底,我国登记农民合作社达196.9万家,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占全国总农户数的46.8%。
怎样认识合作社大发展呢?新修订的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对照这些原则,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出现了偏差。合作社法规定的是农民之间通过劳动产品合作,实行产品的共同销售,所得盈利共同分配,合作社与社员之间是服务关系。但是大多数合作社却是少数人甚至是一个人出资独大的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产品收购关系。他们认为合作社和企业一样,盈利当然应该是谁出资、谁收益。这些合作社出资的支配人一般都不会站在大多数弱势农民立场上,执行合作社法的盈利分配规定,让出自己应得利益。所以,市场经济的私人独占利益欲望与合作社的成员共同富裕理念是冲突的。合作社本来是个弱势农民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如果不能代表广大弱势农民利益,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大多数农民就不会对这种合作社感兴趣。这就是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实际状况。
可是在我国,却必须办好合作社!这是因为即使在高度城镇化后,我国农村地区仍占大头,留在农村的农民绝对数量仍然很大,而且大多数是弱势小农户。如果农村、农业搞放任的市场经济,得不到政府的强力支持,将会面临很大的困难。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2月13日视察镇江时对我们说:“要更加重视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具体要求。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又提到了不要“富了老板,忘了老乡”。思考总书记提出的这些重要命题,我想:因为我国农民人口众多,不可能做到发达国家那样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纳税,补贴百分之几的农民;也因为我国农民人口众多,人均占有的农用土地面积畸少,不可能把土地过多地集中到少数人手里,造成多数农民无地、缺地,失去生计。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我们才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三农”问题的道路。
实施乡村振兴单靠发展资本农业是行不通的,单有少数人富裕也是行不通的,必须把小农户带起来走共同富裕道路。可是小农户势单力孤,只有合作社才能使农民抱团联合起来。合作社能较好地兼顾家庭和集体、效率和公平。合作社在帮助农民搞好家庭经营的同时,又能实现合作社集体经济自身发展,合作社集体经济发展了,又能更好的帮助发展农民的家庭经营,所以,办好合作社是带领广大农民共同富裕的最佳选择。
戴庄村17年办好合作社的探索
戴庄村坐落于茅山山脉南端的瓦屋山西麓,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耕地7312亩,岗坡地占70%,历史上一直处于地块零散、水田较少、灌溉困难、农业效益低的状况。据2012年调查,全村半数劳动力(500多人)在家务农,平均年龄57.7岁,其中80%以上为妇女或50岁以上男性,小学及以下学历占70%以上。2001年我从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岗位上退下来后,以志愿者的身份到戴庄村和农民一起探讨江苏丘陵山区农村实现小康进而实现现代化的路子。进村后,与镇村领导一起深入调研,寻找既适应市场又能发挥本村资源环境优势的产业项目,制订了村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发展有机农业、成立合作社”的主张,没有随大流招商引资办工厂或开农庄饭店。
——积极引导成立合作社。2001年秋季开始,我们坚持 “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助农民销、实现农民富”,从培养示范户、示范园入手,用典型引路的方法发动农民。白沙自然村杜中志是戴庄村有机农业第一人,现年64岁,半文盲,2002年全村第一个种了八分坡地有机桃,第四年纯收入7000多元。2004年他又第一个种了七分水田“越光”品种有机稻,纯收入2000元,在全村产生了很大反响,一批农户跟着干起来了。到2005年,种有机稻、有机桃的农户已经达到100多户。当年冬季,戴庄村开展了入户问卷调查, 552户受访农户中,49%的农户表示愿意参加合作社。我们参考浙江省农业合作社章程,学习日本农协的经验,起草了句容市天王镇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章程,到各自然村向村民宣讲并征求意见,村民听了很感兴趣。2006年春节后,成立了句容市天王镇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比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早了一年半。合作社成立时股本金按每户种植有机水稻面积,每亩300元凑的。按人平均计算,基本是均股,没有个别人控股。戴庄合作社为社员代销农产品获得的盈利提留公积金后,按代销数量返回给社员,返回比例高达80%。
——基层干部带头发展。农民们一盘散沙,靠谁来领头?老板大多不愿意依法办社,只有靠有政治觉悟的基层干部,他们有经验,有责任,还有组织纪律约束。戴庄合作社成立时,高票推选了村党支部书记为理事长,两名支部委员为理事,通过这种方式来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合作社的领导。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在合作社内兼职,目前都是无偿服务,以减轻社员负担,增强社员搞好合作社的信心。通过良好的服务,戴庄村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戴庄行政村范围内,务农村民逐步都加入了合作社,这就形成了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村民委员会管理日常社会事务,合作社负责发展经济的农村基层社区管理新模式,合作社成了一个综合性的社区合作社。
——优先发展生态农业。合作社综合利用本村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尊重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把全村的山水田林湖草看作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按地貌类型进行适宜的生态农业布局,推广农牧结合的生态农业技术,发展有机农业,长年不断的致力于培育生物多样性,修复农业生态系统。戴庄村及其周边,已经有8000多亩农林用地连续十年以上采用了生态农业新技术,其中生态林4000亩、有机水稻3000亩、有机果树1000多亩、茶叶100亩、蔬菜100亩。戴庄村田野林间常年鸟语花香,水库水质一级,上空有鹰类飞翔,山林有野猪、蟒蛇出没,近年还发现了猴子、娃娃鱼。稻田能找到127种各类动物,比邻村稻田高出6.4倍,已连续9年不用农药化肥,全面治理了农业面源污染。戴庄村被农业部评为“全国最美休闲乡村”,被环保部连续两次核定为“有机食品基地”,连续两届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示范农民合作社”,获得了中央文明委颁发的“全国文明村”的荣誉称号。戴庄村实践表明,培育生物多样性,修复、保护好农业生态系统,走质量兴农、绿色发展之路,是一条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现代化道路。
——有效实施精准扶贫。合作社能有效精准扶贫,贫困户只要有弱劳力,就能参与高效农业,生产资料先使用后结账,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不懂技术,合作社指导;不会销售,合作社代销;缺劳力,合作社组织农机服务,贫困户的困难都能在合作社日常运作中得到解决。范大妈72岁,孤身一人,在合作社帮助下种有机水稻、养羊,年纯收入早就过了万元。病残低保户老张,在合作社帮助下,种有机水稻、养羊,人均纯收入也过了万元,入社两年就还清旧债,在合作社帮助下盖建了新房。合作社帮助贫困户老蓝搞发酵床养猪,生产的黑猪肉在镇江“原味生活网”上销售很受欢迎,现在年纯收入已经超过15万元。残疾人老黄,合作社帮助他种上了高架草莓,第一年的纯收入就达到10万元。
——快速实现农民增收。合作社种植有机大米亩纯收入2500元,高于常规栽培4~5倍,其中农户得2000元,合作社留公积金500元。种有机果树、蔬菜亩纯收入5000元~4万元。鸡、鹅每只100元以上,羊每头800元,猪每头1500元。2017年实现人均纯收入25000元,比2003年高出8倍,原来低于句容全市平均22%,现在已经高出25%。合作社办好了,社员收入愈多,合作社公积金提留就愈多,村民绝大多数成为社员后,合作社用公积金为社员办事,就是为村民办事,公积金实质内涵与村集体经济收入已是一回事。合作社成立后,村集体经济收入已从负债80万元逐步提高到200万元(含公积金),集体固定资产已达1000万元。除有机大米加工厂外,2018年又办起有机茶叶加工厂和农机服务站,与省级龙头企业合作的果品加工厂及观光农业项目正在建设中,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民增收的后劲越来越大。
——加快培植职业农民。村党委和合作社既培养青年农民,又更大力度帮助有条件的中老年小农户向职业农民过渡,全村现有50多户适度规模(每户50~100亩)种植了全村70%面积的农田,户均年收入达到了10万元左右。2~3年内将增加到80多户,种植全村85%农田,户均年收入10万元以上,实现务农户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一般非务农户目标,成为戴庄合作社稳定的职业农民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嘱咐做下去,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职业,使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戴庄村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作者系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