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董露莹 翟进)10月6日,热心市民王先生向镇江高新区公安分局蒋乔派出所报警:“有一只受伤的大鸟掉进我家院子里了。”后经警方联系林业部门确认,这只“大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
当日上午11时许,正在家中的王先生忽然瞥见院内掉落一团物体。上前查看发现是一只约成年人两只拳头大小的鸟,背部呈褐色、腹部呈淡灰褐色,全身分布白色斑点。这只鸟侧躺在地上,见人来了也不怎么动弹,看样子受了伤。王先生用扎了透气孔的袋子,小心翼翼地网住这只受伤的鸟,并喂了一些米和水。
因其样貌并不常见,王先生立即报警求助。蒋乔派出所民警陆天泽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过简单观察和辨认,初步认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接下来交给我们吧。”民警用手轻轻托捧着夜鹭放入纸箱带回派出所,并联系林业部门。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检查,确定是幼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据了解,夜鹭常栖息活动于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区的溪流、水塘、江河、沼泽,以及水田附近的大树、竹林,白天常隐蔽在沼泽、灌木丛或林间,一般在晨昏和夜间活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分析判断,“估计是从长江边飞来的,还好你们及时发现,这只夜鹭宝宝受伤不重。”
警方提醒市民,野生动物大多具有特殊的习性,它们在遇到危险时往往会有较强的攻击性。当发现野生动物时,建议不要自行抓捕或私自圈养,应第一时间拨打林业部门电话或向公安机关求助,请专业人员处理。
图片:陆天泽、董露莹
编辑:黄昕彤
审核:曾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