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4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其中该4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主要为成分比对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超限量添加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等化妆品混合物
4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湖北、广东、甘肃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4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国家药监局、江苏市场监管
编辑:卞婷婷(见习)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