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通讯员 石印 潘刘钢 全媒体记者 佘记其)近日,受援人彝族小伙罗某给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锦旗,感谢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让他从绝境中走出,重获新生。
“要不是你们的帮助,那一百多万元的赔偿款,真的要把我逼上绝境了。谢谢你们为我主持正义。”罗某一路念叨着。
据悉,家在四川省的彝族小伙罗某在当地系贫困户,为改善生活条件,于2022年赴江苏常州某工程有限公司打工。因承包的工地在镇江,罗某便承担起司机职责,负责每天往返接送工友。2022年9月,罗某在行车途中与三轮车发生碰撞,三轮车主经抢救无效死亡,后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诉。
2023年3月,在此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开庭前,罗某所在公司认为安排罗某的工作内容不包含开车,事发时不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所有赔偿责任应当由罗某独自承担,并且公司代理律师事前还针对以上内容诱导罗某做笔录。面对死者家属数百万元的赔偿要求,罗某陷入绝境,遂在开庭前两天向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快速指派。援助律师随即开展工作,帮助罗某梳理思路、整理微信聊天等证据材料。第一次开庭后,援助律师又从细节入手,抽丝剥茧,细筛出开车加油的开票(涉事车辆所有人系单位)、开车为工地购买材料的报销单以及动员远在云南的工友坐飞机参与庭审等系列取证工作,同时申请调查令,在刑事案卷中发现了有力证据,印证罗某所涉交通事故属履行职务过程中。经过二次开庭,最终法院认定罗某在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的驾车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赔偿由工程有限公司及保险公司承担。
江苏常州某工程有限公司及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罗某再次申请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继续援助本案二审阶段。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决。
民事案件援助结束后,援助律师积极联系死者家属,商谈对罗某出具刑事谅解书事宜。考虑到罗某确属贫困户,经商讨,罗某最终赔偿18000元,死者家属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最终,法院对罗某作出刑事判决并宣告缓刑。
目前,罗某正在家乡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用他的话来说,这一年经历了生死绝望,非常感谢援助律师在他困境时全心全意帮助他,未来,他会努力积极生活,重新开始。
编辑:朱超
审核: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