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太原南到天津西的G2610高铁上,“女子高铁拒绝换座后遭殴打”事件引发各方关注。
9月20日,天津铁路公安处就此事第二次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023年9月14日14时38分,旅客田某某(女)、张某某(男)夫妻及其女儿一行3人持G2610次列车二等座票从太原南站上车。14时48分,旅客聂某某 (女)从太原南站上车后,发现自己的座位 (靠窗)上有一名男性旅客(张某某)。经沟通,张某某立即起身回到本人座位 (同排,靠过道)。其间,张某某未要求与聂某某换座,无霸座行为。
16时29分,聂某某认为后座旅客田某某大声说话打扰其休息,从座位站起转身与田某某发生争吵并相互指责,田某某用手拍打聂某某右胳膊。16时31分,聂某某用手机拍摄对方,手机被田某某打落。16时32分,田某某用手挥打聂某某,双方继而相互挥打抓挠。过程中,张某某有劝阻田某某和摁住聂某某双手的行为。
图源:视频截图
乘警和列车工作人员及时到场进行劝解和开展初步调查。田某某、聂某某双方开始发生争吵到停止撕打持续时间2分52秒。列车终到天津西站后,案件移交天津西站派出所处理。
经就医检查、伤情鉴定,聂某某、田某某身体均有不同程度手抓伤痕,均不构成轻微伤。
公安机关根据调查情况认定,田某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违法行为,对田某某处7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张某某在劝阻过程中,有帮助田某某殴打他人的行为,与田某某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情节较轻,到案后能主动如实陈述,对张某某处500元罚款。
聂某某殴打田某某的违法行为是在受到田某某殴打后实施的,情节特别轻微,到案后能主动认错,对聂某某不予处罚。
此前,据上游新闻报道,9月14日,聂某某从太原南站上了G2610次高铁,发现自己靠窗的座位被占。聂某某提醒占座男子这是她的座位,对方表示想要和她换座,希望她坐旁边的座位。
聂某某称,拒绝换座后对方不断骚扰自己,他们一家人大声说话并敲打自己的座椅,自己提醒后竟遭到对方的辱骂,被殴打了近10分钟。
9月16日,天津铁路公安处针对此事发布警情通报,称涉事女子聂某某与旅客田某某(女)、张某某(男)夫妻二人是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引发肢体冲突,双方均已就医,并提出伤情鉴定,结果待出,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来源:综合@天津铁路警方在线、上游新闻
编辑:缪小兵
审核: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