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西作家协会通报
王忠民抄袭情况属实
撤销其贺州市作协副主席职务
取消其广西作协会籍
有多家杂志社发布声明称
追回已向王忠民支付的稿费
今后不再刊发其作品
9月14日,《山东文学》编辑部发布《严正声明》称,当天接到读者反映,《山东文学》于2022年第2期发表的《睡梦的长廊》(组诗)中部分内容涉嫌抄袭。
经核查,《山东文学》编辑部认为《水果》《父亲年轻时吹笛》《春来处,你明媚如故》《睡梦的长廊》几首存在套改他人诗作现象,涉嫌抄袭。”对此,编辑部向作者表示诚挚歉意,并决定追回王忠民的稿费,今后不再刊发其作品。
9月15日下午,贺州市作家协会公众号“贺州文艺”发表《关于撤销王忠民有关职务的通告》称,对近日网民关注的贺州市作协副主席王忠民个人作品涉嫌抄袭的问题,高度重视,经核查属实。
根据《贺州市作家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经主席团研究决定,撤销王忠民贺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职务,取消其贺州市作家协会会员资格,其相应权利及义务自行终止。
广西作协15日通报,王忠民,男,汉族,1976年生,1996年3月加入广西作家协会,会员证号:1117。2023年9月网传“贺州市作协副主席抄袭,请中国作协取消其2023年入会资格”的信息,广西作协对此高度重视,对所反映的贺州市作协副主席王忠民抄袭情况进行调查。经认真核查,情况属实。
广西作协就王忠民抄袭情况做如下处理:
第一,即刻对王忠民失德失范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其作出深刻检讨,向被抄袭者和发表刊物赔礼道歉;
第二,广西作协认为王忠民不具备申报中国作协会员资格,于9月14日向中国作协申请撤回对他的推荐;
第三,9月15日,贺州市作协依据《贺州市作协章程》有关规定对王忠民作出处理,撤销贺州市作协副主席职务、取消贺州市作协会员资格;
第四,广西作协按照《广西作家协会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序良俗,或违纪违法,由本会视情节轻重,决定予以批评教育、暂停会籍或取消会籍”,经主席团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15日起,取消王忠民广西作家协会会籍。
9月17日,星星诗刊杂志社发布声明称,经核查,王忠民在《星星》诗刊相关刊物发表的部分作品存在抄袭、套改等文学创作不端行为。该杂志社表示,追回已向王忠民支付的稿费,今后不再刊发该作者的作品。对审稿流程中,未能发现抄袭问题的相关人员,扣罚相应的绩效工资。
此外,《山东文学》编辑部、诗歌月刊杂志社也先后发声明称,王忠民在其相关刊物发表的部分作品存在抄袭情况,并追回相关稿费。
来源:综合长江云新闻、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长安街知事、广西作协
编辑:何冰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