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根据“2023年金山消费节消费促进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镇江市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补贴事项公告如下:
一
活动内容
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镇江市区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店(在我市注册并纳入社零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汽车零售业务的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非商用新车,并在本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根据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下同)享受分档补贴。
二
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6日-11月15日
三
活动资金及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共500万元,按照审核提交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如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公告活动结束,在活动期间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本补贴。
购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补贴2000元;购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补贴30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补贴以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的形式发放。
上述数字人民币红包自领取之日起须30日内完成消费,不找零、不提现、不能转让,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
四
购车补贴流程
补贴申报及审核流程:1.消费者购车后,须在规定时限内(2023年11月15日前),将相关购车信息提交至“建行生活”APP平台进行申报;2.“建行生活”APP平台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并确定补贴名额(建设银行配套20万元消费券,在“建行生活”APP平台上发放);3.消费者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购车类型及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分档予以补贴。
五
购车补贴相关要求
(一)申报补贴车辆要求
01
在镇江市区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车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本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02
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购车发票日期均需在2023年9月16日-11月15日期间。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不含税价格为准。
03
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申请人进入“建行生活”APP平台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01
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
02
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03
带有日期的购车定金凭证(包括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定金合同、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一次性全额付款除外。
04
购车合同、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05
新购车辆行驶证清晰图(照)片。
(三)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01
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红包无法到账。
02
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03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04
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的补贴。
05
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次补贴的适用情况。
06
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故意以9月16日前存量订单申报补贴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汽车销售企业责任,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07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六
镇江市区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名单
镇江市区汽车消费补贴申报指南
咨询电话
材料登记及审核问题:0511-84431492
数币消费红包使用问题:0511-84411785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来源:镇江商务
编辑:何冰
审核:曾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