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景泊 岳娇 邵臻)朋友相聚难免小酌,但一些人不懂节制,醉酒后失去理智,借着酒劲“为所欲为”,9月9日,丹阳警方公布一起寻衅滋事案,3名违法行为人就为自己酒后做出的鲁莽行为付出了代价。
8月初的一天下午,后巷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汪女士报警,称自己位于丹北镇后巷的门面店有人闹事。接警后,后巷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当日中午,陈某、周某、顾某3人在汪女士店面旁边的餐馆就餐,期间,3人不同程度饮酒。15时许,用餐结束后,站在餐馆门口旁边,即在汪女士店门口边等车边大声喧哗。怕3人喧哗吵闹影响到自己店内的客人,汪女士出门与3名男子沟通,劝说他们去旁边等车。不料,3人不但不以为意,还对汪女士心怀不满,双方发生语言冲突。
见对方是3名男子,且明显处于醉酒状态,汪女士担心节外生枝,便回到店内,并将店门上锁。哪知3人不依不饶,拍打玻璃门让汪女士开门,被拒绝后,男子陈某更是强行撞开玻璃门,致门锁损坏。
3人陆续进入店内后继续起哄闹事,干扰汪女士门面店的经营秩序,双方发生口角,事态有所升级,所幸后巷派出所民辅警处警及时,迅速到达现场,控制住现场局面。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当场依法传唤陈某、周某、顾某3人。在公安机关内,3人承认了自己酒后至他人店内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感到后悔,并对受害人被损坏的门锁做出了赔偿。8月24日,陈某、周某、顾某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9月1日上午,汪女士带着印有“秉公执法热心为民,雷霆出击破案神速”字样的锦旗来到后巷派出所,赠予该案的主要办案民警欧阳韦千:“为了我的事,你们做了大量的工作,非常感谢你们!”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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