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本月初,北京市一中院公布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如今在秦城监狱服刑的童名谦获得六个月的减刑,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到2018年6月30日止。
童名谦将是十八大后落马的“老虎”中,首个刑满获释的。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童名谦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14年1月1日被羁押,同年1月14日被逮捕,此后羁押在公安部秦城监狱。
在狱中度过了4年多,今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罪犯童名谦减刑案件的公示。6月,该院又发布了童名谦玩忽职守罪减刑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执行机关秦城监狱提出对罪犯童名谦减刑建议。秦城监狱认为,罪犯童名谦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于2015年、2016年连续二年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秦城监狱根据童名谦的改造及奖励情况,提出对童名谦减刑的建议。
北京市一中院在裁定书中表示,童名谦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可以减刑。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
最终,法院裁定,对童名谦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来源:东方网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