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工商局了解到, 6月30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三十证合一、一照一码”。记者就此请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解读了这一政策。
1、什么是“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答:“多证合一”改革是在我国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2、“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对象是哪些?
答: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3、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7年5月12日国务院提出,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订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办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4、我省“多证合一”改革的进展如何?
答:2015年4月作为试点省份,我省发出全国第一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2016年10月1日我省实行“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增加了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公章刻制备案)改革;2017年10月1日我省实施“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增加了农业机械维修、(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企业登记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等14项);今年将扩展到“三十证合一、一照一码”,于6月30日开始实施。
5、我省这轮被整合的涉企事项有哪些?
答:此次新增被整合的涉企事项如下:
6、“资产评估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为什么不纳入“多证合一”改革事项?
答:对目前尚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备案事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备案有具体审查条件的,我省将该些事项纳入企业注册登记与相关部门备案“单一窗口”受理范围,具体事项如下:
7、企业如何申请“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答:“多证合一”改革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企业登记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符合登记的,登记机关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无需另行到相关备案部门窗口重复提交材料、重复填写相关信息。
8、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后是否还需办理被整合证照事项的备案?
答: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后,将有关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企业无需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所涉及被整合证照事项。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企业也无需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9、如何查询“多证合一”备案事项信息?
答: “多证合一”备案事项信息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点击企业名下的“多证合一”标签,即可查看备案事项名称。
10、“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答:被整合事项的备案手续,企业无须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由企业登记部门将相关信息共享至相关备案部门,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减少企业往返,节省企业开办时间,节约办事成本。
11、改革前涉及“多证合一”事项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是否需要重新换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答:不需要重新换领,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
12、办理“多证合一”是否收取费用?
答: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交汇点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