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全媒体记者 古瑾)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2023年下半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正在报名中。报名时间截至9月21日16:30;资格审核截至10月9日16:30;缴费截至10月17日16:3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7日,截至11月17日16:30;认定时间为11月18日。
此次认定范围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三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四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统一认定均采用纸笔作答考试方式。
认定申报条件按照2019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的申报条件和2020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的申报条件执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及《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证书者,取证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可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等级认定统一考试,并免除理论知识考试。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可登录https://ks.jshrca.cn网址进行报名,或关注“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人社部门提醒,同一考生同一批次只能报考一个职业,不能重复申报。考生需提前确认是否已在江苏人社线上平台完成实名注册认证,如未完成认证将影响证书生成。
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