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李艳 孟茹 继业)近日,京口经济开发区开展了“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京口区应急执法三中队和京口经开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了安全管理主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专题培训上解读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出租方与承租方法律责任的重点条款,以及“厂中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针对厂房出租,指出出租方在出租前必须开展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缴纳安全保证金和定期不定期对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工作。活动中还播放了最新的火灾警示教育片,解析了去年发生在邻省(市)的一例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详细解读案例中厂房存在的各类隐患,业主在安全管理中的缺失,现场应急处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租方、承租方、政府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各级人员等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后果。
京口经开区安委办在活动中要求参会人员强化培训内容学习,应急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重点围绕教育培训、督查执法、应急救援等为企业提供优质安全服务;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主体”意识,明晰自身主体责任,加大各类软、硬件投入,提升应急预警能力。
活动还要求各村、社区制定专项计划,迅速开展整治工作,“厂中厂”出租方和承租方要对照安全规范自查自纠,突出解决违建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电气线路等突出隐患,持续提升经开区“厂中厂”安全质效。
编辑:万嘉
审核:曾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