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60多岁的丹阳皇塘镇村民钱某在丹阳导墅镇承包鱼塘养殖螃蟹,听说罂粟可以预防螃蟹生病,便在自己承包的螃蟹养殖塘边种植了一大片罂粟。殊不知,他的这一无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26日,丹阳警方介绍,丹阳市公安局导墅派出所获悉后,近日联合禁毒大队一起赶到现场,铲除了钱某的全部罂粟。同时,依法对钱某进行相应处罚。
警方介绍,六月初导墅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养殖户钱某在导墅镇大华施石桥自家蟹塘边的一块空地上,偷偷种起了罂粟。接警后,该所联合禁毒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时,由于钱某外出有事,大门紧锁。透过大门缝隙,民警远远望去,钱某所种植的罂粟位于螃蟹塘的一侧岸边,但旁边用薄膜给遮挡起来,很是隐蔽。而每株罂粟上,都结出了绿色“圆桃”状的果实。
当天上午10时许,养殖户钱某回到螃蟹塘,民警随即进入其大门。在罂粟种植现场,民警看到一大片罂粟花都已经结果。民警立即询问钱某为何种植罂粟。面对民警,钱某顿时神情慌张,说话含糊其辞。随后,在钱某的见证下,民警铲除了全部罂粟。
在民警的再三询问后钱某坦言,今年年初,他偶尔一次听有养螃蟹经验的养殖户介绍说,用罂粟熬汤,然后将汤倒入螃蟹塘中,可以很好地预防螃蟹因水质和细菌引起的疾病。于是,他就从庙会上购买了种子,偷偷地撒在螃蟹塘岸边。“我种植罂粟,只是想不让螃蟹生病的,没想到这也触犯了法律……”面对民警的教育,钱某后悔不已。
经民警清点,钱某共计种植1155棵罂粟。目前,钱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已被移送丹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丹阳禁毒大队民警介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通讯员 虞瑜方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