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的基层卫生立法,此次立法针对基层卫生机构招人难、留人难以及留住病人难,作出诸多务实规定。如何把这些规定落实到位,为基层留住健康“守门人”,需要江苏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让人才更愿到基层卫生机构就业
招人难、留人难,队伍稳定性差,人员能力不强,是立法调研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反映的困难。条例围绕引进、入编、培训等作出更具竞争力的规定,以吸引人才奔赴基层。
在准入机制上,条例明确可以放宽报名条件,降低甚至不设开考比例。省人社厅表示将予以大力支持,根据近年招聘情况对难以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在符合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可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和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与该岗位开考比例相同的,可直接采取面试等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招聘全科、儿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的,可简化招聘程序。人社、卫健两部门还表示,将持续做好农村订单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就业指导工作,动态调整培养规模,努力解决基层“招人难”问题。
到基层去,薪酬待遇也将依法提升。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健介绍,到江苏乡(含乡)以下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对长期在乡以下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可比照农林一线科技人员享受浮动工资。省卫健委主任谭颖也表示,将做实乡村医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推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条例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设置岗位,特殊情况下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为落实这一条款,省人社厅将会同省卫健委,指导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和管理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引进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5年或者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定向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谭颖还表示,将细化招才引才用才措施,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推广“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一系列务实的规定凸显了‘以基层为重点’,切中了基层卫生发展的关键与核心。”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中心卫生院院长阮敏芝欣喜地说,该院将根据立法精神,加大优秀人才招引力度,充实全科医生队伍,还将依据条例规定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调整骨干人才薪酬待遇。
更好的招人留人待遇,需要各级加大政策供给。记者注意到,省内一些地方已对留人提出了新政策。扬州市卫健委主任赵国祥明确表示,将聚焦基层实际难题,争取财政投入向基层倾斜,争取多部门支持基层优先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落地落实。东台市副市长王金龙表示,将加大力度引进“名校优生”,对取得正高、副高和中级职称,以及取得规培、执业证书的成熟人才,分别给予专项补助;发挥“2+6”实训基地作用,开展全员培训考核,确保基层人才年均增量达到100名以上。
让人才更愿意留在基层服务群众
合理的薪酬是基层拴心留人的关键之一。条例围绕强化薪酬激励,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待遇水平作了不少细化规定,如何让这些规定转化为“真金白银”?
省人社厅表示,首先将落实国家和江苏有关要求,推动基层卫生机构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在此基础上根据年度收支结余的情况,可按照“两个允许”的原则再次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另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自主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资发放项目,健全分配激励机制。”陈健进一步表示,为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激励政策,将允许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模式,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范围。
更有竞争力的薪酬,需要医保部门落实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条例规定,以合理的服务定价更好体现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省医保局副局长俞善浚就此表示,将按照“有升有降、升降平衡、结构性调整”原则,优先将技术劳务价值占比高、价格明显偏低的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性收入,优化基层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还将指导各市合理调整市管项目价格,适当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的价格体系。
升职称难、上升空间小,是许多人才“逃离”基层的重要原因。围绕落实加大职称评价倾斜力度有关法条,陈健表示,一方面将在评价时重点考察基层卫生人员的临床能力和业绩水平,另一方面落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设立社区卫生高级资格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对外语和计算机不再要求,论文和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同时,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将全面下放到设区市。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和“江苏省名中医”已纳入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我们将会同省卫健委在开展评比表彰时,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切实发挥表彰对基层卫生工作激励导向作用。”陈健说。
让病人更愿意留在基层就医
“拴心留人”,也包括如何让更多病人愿意留在基层就医。据《2022年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去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达2.86亿,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51.01%。但也要看到,与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的新需求新期盼相比,与“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康复回社区”的要求相比,基层医疗服务短板弱项还不少。
聚焦重点难点,省卫健委表示将全面梳理已有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完善配套措施。谭颖介绍了多个细化制度重点,包括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具体办法,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控制度和评价评估体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拓展医疗服务范围,推进基层服务同质化;完善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管理规定,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等等。
为协同推进分级诊疗,省医保部门将实施差异化支付政策。“对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比例可分别比二、三级医院降低15至25个百分点。对严格执行转诊程序,由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免收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俞善浚还表示,将持续落实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5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00元。
吸引病人留下来,需要拿出针对基层需求且更优的服务。省卫健委提出多项重点工作,如发挥全科医生在居民健康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强化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医养结合、体卫融合;围绕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为失能失智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家庭病床等服务。谭颖还表示,将规范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推行分时段预约服务,同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提高其风险隐患早期识别和处置能力。
基层有好设备还要有好医生,群众才愿意上门看病。陈健表示,将明确城市医生副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编辑:万嘉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