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焦惟奇 李俊 张驰川)“夏总,你国内账户资金到账了吗?收到后给我指令,我向客户支付港币。”“收到了,这是今天第7笔了,你可以付款了。”近期,先后为108名客户交易近2300万元人民币,相当于造成外汇损失400多万美元,一个以夏某、王某为骨干,通过地下钱庄和澳门中介协助,为境外赌客兑换外汇的犯罪团伙,经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依法公诉,两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均被法院判决。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的线索,该案其他6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
港剧里觅商机,萌生发境外赌客财歪念
“我从小就喜欢看港剧,看到电视剧中一些人在澳门沉迷赌场不能自拔,对港币需求迫切,但是能合法带出境的现金有限,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从而令一些兑换外币的人赚得盆满钵满,那时我就心动了。”到案后的夏某向检察官吐露心声。根据上级交办的线索,2022年9月,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民警迅速锁定目标,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夏某、王某等人抓获归案。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夏某等人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方式、资金流向、上下游犯罪等情况展开侦查。
夏某供述,为做好相关“生意”,他做足了功课,专门学习了国家外汇政策,评估获利空间。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普通居民每人每年购汇限额为5万美元或等额外币,且对购汇用途有严格要求。同时,银行对个人账户单日资金转账有额度限制。为此,夏某、王某认准境外赌博人员换汇市场前景乐观,决定组建团队分工合作,利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分散资金流,绕开银行监管,为境外赌博人员兑换外汇。一段时间以来,夏某、王某等人异常频繁的大额资金调度引起了警方关注。公安机关对资金流向进行了追踪,发现其通过控制多个银行账户,为境外赌博人员兑换外汇,以境内收付人民币资金境外收付相应外汇资金的方式,非法从事跨境汇兑业务并从中牟利,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至此,夏某等人落网。
现实中组团队,境内外精细分工倒外汇
夏某、王某等怎样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这些人民币从何而来?外汇又去了哪里?答案是前往珠海实地踩点寻找地下钱庄合作。所谓地下钱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活动的非法金融机构。夏某等人为境外赌博人员迅速兑换外汇的生意能够做大,与他们长时间在珠海有关口岸附近踩点,与一些地下钱庄建立“合作”有关。成功搭上地下钱庄这条资金“通道”以后,夏某通过该“通道”将生意在网上交易,以寻求安全和效率。与其配合的若干地下钱庄操纵着境内外诸多银行账户,当客户有兑汇需求时无需跨境支付,采用对账方式来操作,俗称“对敲”。
2022年4月至9月期间,夏某、王某与同案人谭某、李某、何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共谋,本不富裕的他们东拼西凑共同筹集人民币160余万元,在广东珠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港币并安排人员在澳门接收,随后夏某、王某等人采取从内地银行账户接收人民币、澳门交付港币的形式在澳门为内地赴澳门赌博人员兑换港币,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期间,杨某在澳门联系客户,并以夏某、王某等人名义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开设账户用于人民币转账使用。蒋某负责在澳门联系中介和客户,主要在博彩场所兑换外币。何某、王某在被告人夏某等人指令下,负责在境内为外汇买卖客户划转资金,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兑换人民币近2300万元。夏某、王某分别非法获利4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办案与治理并重
2022年9月,夏某、王某等人非法经营案被移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资金流向错综复杂,检察机关将相关客户与夏某等人的聊天记录、被告人供述和银行卡流水作为案件“主线”,组织力量通过关联比对逐笔认定犯罪金额,确保形成非法买卖外汇已经完成的证据链条。经过梳理,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初步认定3000余万元的基础上,鉴于证据不足等因素将犯罪数额锁定在近2300万元。因夏某、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情节特别严重,且王某曾因系累犯,2023年4月,该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两人提起公诉。2023年4月10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地下钱庄涉及犯罪多样化,是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贪污腐败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惩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堵塞危害金融安全的漏洞。”该院办案检察官真切感受到其中的利害关系。在依法稳妥办案的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针对打击洗钱犯罪及上下游犯罪等重点,商请公安、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反洗钱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凝聚打击犯罪合力。
编辑:朱超
审核: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