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陈纪罕 王旻诗)为深入贯彻全省关于开展重大风险隐患集中攻坚等专项行动要求,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8月2日,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在S86收费站开展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执法“天网”行动。
上午10点,一辆车牌为苏A的轻型厢式货车引起了交通执法人员的注意,当执法人员上前询问车内货物时,驾驶人薛某神情异常,言语闪躲。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薛某打开车厢,配合检查。一打开车厢后门,第九类危险品的菱形标志牌映入眼帘,在打开侧门后,车厢内的第九类危险品原是某品牌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包。据现场统计,车内的第九类危险品共计2箱。
在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该货车没有办理危险品运输证,薛某也不具备运输资质。执法人员立即将货车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薛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锂离子动力电池这类新能源电池属于危险货物,必须由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取得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并配备具备押运资格的押运员。”执法人员说,这类危险货物一般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泄漏、爆燃等情况,社会危害极大。“我们将紧密联合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共同构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通行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编辑: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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