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最新批复!
镇江这些土地征收为国有
一起来了解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镇江新区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呈报《镇江新区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材料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3.782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71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你区的土地征收信息,将大港街道厚角村,丁岗镇纪庄村,姚桥镇伏漕村、姚镇村的集体农用地3.7827公顷、建设用地0.2878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4.070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7827顷;征收土地4.0705公顷。
二、你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3年7月21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丹阳市2023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丹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丹阳市2023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材料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1.295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10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你市的土地征收信息,将吕城镇西符村、中心村的集体农用地1.2958公顷、建设用地2.2125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508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2958顷;征收土地3.5083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3年7月23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丹阳市2023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丹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丹阳市2023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材料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1.621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16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你市的土地征收信息,将吕城镇花龙村、西符村的集体农用地1.6215公顷、建设用地0.8005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42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6215顷;征收土地2.422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3年7月21日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编辑:万嘉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