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早安镇江 | 8月起,一批新规将陆续施行!

2023-07-29 06:38 今日镇江  

求职、养老、缴个税……

8月起

 一批新规、新政将陆续施行 

还有一大波新变化

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

01


养老机构必须实行

24小时值班制

今年6月,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规定强调,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者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02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可抵扣个人所得税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今年7月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从此前的医疗保险扩大到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增加了产品保障内容,提高了灵活性。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将建立投保人信息账户,为税收抵扣提供便利。通知从8月1日起实施。

我国从2015年5月开始试点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03


CCC认证为

充电宝质量安全上“保险”

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充电宝、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我国是锂电池、充电宝的消费大国,相关产业规模位居全球首位。CCC认证又称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CCC认证在促进产品安全质量提升、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04


生成式AI不得侵害

个人信息权益

今年7月,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8月15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明确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基于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05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了

统一工作标准

今年,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专门规章,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年来,人力资源市场已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规定在服务规范方面,针对招聘信息审查、个人信息保护、明示服务信息、开展公平竞争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统一了服务原则、事项、标准。其中,规定明确服务机构不得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等行为;不得以提供招聘服务等名义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等。



06

知识产权行使中

对“专利挟持”说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6月发布新修订的《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结合近年来反垄断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2015年制定的原规定的基础上,对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和推定、有关垄断行为的认定、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考量因素及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类型等予以完善细化,增强规则的指引性、可操作性;完善专利联营有关规定,禁止专利联营实体和专利联营的成员利用专利联营从事垄断行为;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关垄断行为的规制,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专利挟持”。



07


汽车附加品融资

列入汽车金融业务范围

今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汽车消费,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专业金融机构,在促进推动汽车消费、助力畅通汽车产业链、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需求,办法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允许向汽车售后服务商提供库存采购、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时规定回租业务必须基于车辆真实贸易背景。该办法将于2023年8月11日起施行。



08


诉前调解委托鉴定

需当事人自愿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7月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对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规范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作出规定。规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规程要求,在诉前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以及其他适宜进行诉前鉴定的纠纷,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提供诉前委托鉴定服务;强调诉前鉴定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诉前鉴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的,应当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




除此之外

江苏地方新规值得关注!

↓↓↓↓↓


09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

设立“黑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6月联合印发《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对瓶装液化气的配送车辆、服务站点、送气人员作出规范管理要求,其中明确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送气工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送气工,全省行政区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5年内不得聘用。在配送方面,办法积极推动使用电动车进行配送;明确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辆通行线路应当尽量避开人流车流密集道路和交通高峰。同时,配送车辆应当配置卫星定位系统,满足车辆定位、轨迹记录、安全警示等功能,并确保实时通讯在线。该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施行。



10


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有“清单”

今年7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生产服务等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规模、经营指标、联农带农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业企业。在申报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时,企业主营业务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或休闲农业、农业服务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该办法自2023年8月10起施行。





  提  醒  




8月全省大部分地区

降水量预计较常年偏多

根据江苏省气候中心发布的全省2023年8月1日至8月20日气候预测,在气温方面预计8月1日至8月20日平均气温全省大部分地区较常年偏高0~1℃。全省范围内有2次高温过程,发生时段为:8月上旬中期和8月中旬中期。在降水方面,预计8月1日至8月20日降水全省大部分地区较常年偏多0~2成。全省范围内有3次降水过程,发生时段为:8月上旬前期、8月上旬后期和8月中旬后期。




违反今年专项捕捞管理

将取消下年度申请资格

经农业农村部批准,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将于8月1日开始。今年江苏获批刺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2618艘。今年伏休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在此期间,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申请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对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渔捞日志、转载日志,不服从管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当年专项捕捞许可资格和下年度申请资格。




小伙伴们快快转发

告诉身边人吧~


来源:交汇点

编辑:缪小兵

审核:高新


77

求职、养老、缴个税……

8月起

 一批新规、新政将陆续施行 

还有一大波新变化

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

01


养老机构必须实行

24小时值班制

今年6月,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规定强调,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者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02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可抵扣个人所得税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今年7月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从此前的医疗保险扩大到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增加了产品保障内容,提高了灵活性。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将建立投保人信息账户,为税收抵扣提供便利。通知从8月1日起实施。

我国从2015年5月开始试点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03


CCC认证为

充电宝质量安全上“保险”

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充电宝、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我国是锂电池、充电宝的消费大国,相关产业规模位居全球首位。CCC认证又称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CCC认证在促进产品安全质量提升、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04


生成式AI不得侵害

个人信息权益

今年7月,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8月15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明确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基于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05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了

统一工作标准

今年,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专门规章,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年来,人力资源市场已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规定在服务规范方面,针对招聘信息审查、个人信息保护、明示服务信息、开展公平竞争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统一了服务原则、事项、标准。其中,规定明确服务机构不得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等行为;不得以提供招聘服务等名义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等。



06

知识产权行使中

对“专利挟持”说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6月发布新修订的《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结合近年来反垄断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2015年制定的原规定的基础上,对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和推定、有关垄断行为的认定、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考量因素及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类型等予以完善细化,增强规则的指引性、可操作性;完善专利联营有关规定,禁止专利联营实体和专利联营的成员利用专利联营从事垄断行为;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关垄断行为的规制,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专利挟持”。



07


汽车附加品融资

列入汽车金融业务范围

今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汽车消费,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专业金融机构,在促进推动汽车消费、助力畅通汽车产业链、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需求,办法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允许向汽车售后服务商提供库存采购、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时规定回租业务必须基于车辆真实贸易背景。该办法将于2023年8月11日起施行。



08


诉前调解委托鉴定

需当事人自愿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7月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对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规范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作出规定。规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规程要求,在诉前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以及其他适宜进行诉前鉴定的纠纷,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提供诉前委托鉴定服务;强调诉前鉴定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诉前鉴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的,应当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




除此之外

江苏地方新规值得关注!

↓↓↓↓↓


09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

设立“黑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6月联合印发《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对瓶装液化气的配送车辆、服务站点、送气人员作出规范管理要求,其中明确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送气工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送气工,全省行政区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5年内不得聘用。在配送方面,办法积极推动使用电动车进行配送;明确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辆通行线路应当尽量避开人流车流密集道路和交通高峰。同时,配送车辆应当配置卫星定位系统,满足车辆定位、轨迹记录、安全警示等功能,并确保实时通讯在线。该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施行。



10


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有“清单”

今年7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生产服务等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规模、经营指标、联农带农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业企业。在申报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时,企业主营业务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或休闲农业、农业服务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该办法自2023年8月10起施行。





  提  醒  




8月全省大部分地区

降水量预计较常年偏多

根据江苏省气候中心发布的全省2023年8月1日至8月20日气候预测,在气温方面预计8月1日至8月20日平均气温全省大部分地区较常年偏高0~1℃。全省范围内有2次高温过程,发生时段为:8月上旬中期和8月中旬中期。在降水方面,预计8月1日至8月20日降水全省大部分地区较常年偏多0~2成。全省范围内有3次降水过程,发生时段为:8月上旬前期、8月上旬后期和8月中旬后期。




违反今年专项捕捞管理

将取消下年度申请资格

经农业农村部批准,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将于8月1日开始。今年江苏获批刺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2618艘。今年伏休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在此期间,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申请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对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渔捞日志、转载日志,不服从管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当年专项捕捞许可资格和下年度申请资格。




小伙伴们快快转发

告诉身边人吧~


来源:交汇点

编辑:缪小兵

审核:高新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