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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持续推进社区矫正 促进“浪子”回归社会

2023-07-25 17:29 今日镇江  

今日镇江讯(解西辉 刘鑫 程伟 沈湘伟)近日,润州区司法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和区人民法院,组成《社区矫正法》宣讲团,深入和平路街道金泉社区,与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宣讲,这是润州司法推进《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的重要一环,也是第4年拓展“街头宣、会议宣、家门口宣”的长效之举,有力促进了矫正对象早日融入社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该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

4年来,润州区司法局整合资源、创新载体、保持常态,每年部署开展宣传月活动,以“三宣”走近社区群众和矫正对象,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迄今,已举办宣讲42场次,覆盖人群28000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连续4年参与率、测试合格率均为100%。

宣传月活动中,公、检、法、司工作人员采用“街头宣”形式,以点对面,在主要街道摆摊设点,开展咨询宣讲,辐射社会面,向来往群众阐释《社区矫正法》立法背景、运行情况以及社会效果等内容,并发放学法小纪念品。同时在街道司法所设立宣讲点,通过“会议宣”点对点形式,召开集中学习会,邀请公检法工作人员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项教育,重点讲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条款,促其知法尊法守法。

据了解,润州司法工作人员还携手公、检、法工作人员,走进社区街巷,就近选择场所,召集社区矫正对象或其亲属,面对面释疑解惑,帮助解决现实困难与问题,让其在法度中感受温度,更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警示作用。

编辑:缪小兵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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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解西辉 刘鑫 程伟 沈湘伟)近日,润州区司法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和区人民法院,组成《社区矫正法》宣讲团,深入和平路街道金泉社区,与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宣讲,这是润州司法推进《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的重要一环,也是第4年拓展“街头宣、会议宣、家门口宣”的长效之举,有力促进了矫正对象早日融入社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该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

4年来,润州区司法局整合资源、创新载体、保持常态,每年部署开展宣传月活动,以“三宣”走近社区群众和矫正对象,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迄今,已举办宣讲42场次,覆盖人群28000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连续4年参与率、测试合格率均为100%。

宣传月活动中,公、检、法、司工作人员采用“街头宣”形式,以点对面,在主要街道摆摊设点,开展咨询宣讲,辐射社会面,向来往群众阐释《社区矫正法》立法背景、运行情况以及社会效果等内容,并发放学法小纪念品。同时在街道司法所设立宣讲点,通过“会议宣”点对点形式,召开集中学习会,邀请公检法工作人员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项教育,重点讲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条款,促其知法尊法守法。

据了解,润州司法工作人员还携手公、检、法工作人员,走进社区街巷,就近选择场所,召集社区矫正对象或其亲属,面对面释疑解惑,帮助解决现实困难与问题,让其在法度中感受温度,更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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