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连日来,市检察院对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我市涉众型金融犯罪呈多发态势,已成为危害经济秩序、动摇社会稳定、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需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记者了解到,全市检察机关2014年以来共办理非法吸收存款案件192件318人,集资诈骗案件59件157人,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占到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
涉众型金融犯罪形式多样
从罪名分布看,涉众型金融犯罪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伪造金融票证、金融凭证诈骗、票据诈骗、骗取贷款、高利转贷、贷款诈骗等多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占到案件总量的71.4%。从案发地域看,我市各辖市(区)均有发生,其中丹阳市相关案件,占到案件总量的一半以上。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李晓明告诉记者,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众型金融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犯罪金额巨大,案值急剧膨胀。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超百万的有4件,超千万的有4件,过亿元的有13件,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达30亿元。如丹阳某面粉集团投资房地产项目受挫,急需后续资金,因银行收紧信贷规模,便以4.5%-6.6%的月息非法集资20多亿,最终资金链断裂,引发区域性金融风波。
犯罪领域涉及面广,跨行业、跨区域流动作案趋势明显。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案件,不仅涉及银行、保险、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还涉及4家合作社、2家投资公司和1家担保公司,以及化工、食品、汽配等行业的8家商业公司,还有一些外地公司在镇江设立分支机构,非法从事融资业务。如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镇江设立分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镇江、常州等地的200余名客户投资驴养殖、阿胶合作等项目,短期内即非法集资1700余万元。
犯罪主体多元化,多方参与日益常态化。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往往由一个或数个主犯指使或唆使多个行为人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因此涉案人员多、广、杂,既有金融从业人员,也有金融业以外的不法分子;有企业高管,也有一般员工;有自然人也有私营企业、贷款公司等单位法人。
相关案件社会危害严重
记者了解到,我市涉众型金融犯罪,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一些案件受害人数众多,连锁性强。案件受害人具有不特定性,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如,在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近3亿元,集资对象多达829人,造成损失1亿余元。随着犯罪嫌疑人“跑路”,受害人血本无归并牵连到“引荐”的众多亲朋好友,导致亲友逼债反目成仇。
这些案件往往经济损失巨大,辐射性强。犯罪嫌疑人贪利性强,往往非理性投资,随意挥霍或转移涉案资金和财物,因资金链断裂而造成的损失一般难以挽回。如马某某集资诈骗案造成损失4亿余元,袁某某非法吸收存款案造成损失4亿余元。很多被害人是老年人、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等,本身经济状况不好,往往是动用一生积蓄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投资泡沫破灭,导致其日后生活保障受到严重影响。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犯罪嫌疑人往往给融资的过程披上合法的外衣,犯罪手段隐蔽,运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投资基金等新概念,引诱受害人上当,一般人很难发现背后的猫腻。犯罪嫌疑人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支付高额利息以诱骗更多人上当,由于早期受害人有利可图,不到东窗事发时,往往不会主动举报,导致案发的周期历时较长。办理的案件,案发时间多在2年以上,其中8起案件案发时间竟长达5年以上。
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金庆华指出,涉众型金融犯罪呈蔓延态势,既有宏观经济层面、金融管理层面的原因,也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个体原因。民间投融资渠道狭窄,市场机制不健全;被害人风险防控能力较弱,防范意识不强;一些部门疏于监管,为犯罪留下空间;危害性认识不足,司法惩治不力都是诱因。
积极防范涉众型金融犯罪
市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臧丹平认为,涉众型金融犯罪所起的负面作用不可小觑,必须不断强化诚信体系和管控制度建设,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坚决遏制犯罪势头,积极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调研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管理制度,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规范相关审批手续,将其纳入到金融监管领域;对于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政府部门要主动从信息、资金、市场等方面给予帮扶,并逐步开放和丰富民间资金的投资渠道,引导其服务于中小企业。
加强金融市场整顿,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整治,全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外部监管,对有非法集资苗头的,及时启动风险预警,重点防范非法集资等外部风险向银行体系传染渗透。
加大对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惩防力度,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打击和防范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长效协作联动机制,做到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强化涉众型金融犯罪风险研判,研究掌握涉众型金融犯罪的发案情况,积极探索和研究涉众型金融犯罪的作案手段、特点及规律,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促进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加大追赃力度,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妥善处理案件后续影响,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媒体记者 谢勇 )
编辑: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