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全媒体记者 陈志奎 通讯员 刘玉宝)《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后,镇江海事局全面加强对长江镇江段水上供油作业监管。 近日,该局联合市商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水上供油船舶作业和油品质量等实施联合检查行动,以切实提高供油作业安全监管和污染防治水平。
镇江地处长江黄金水道,是长江下游重要的水路枢纽和物资集散地,年均进出港船舶达20余万艘次、货物吞吐量达2.25亿吨,流动供油作业需求旺盛。3月初,镇江海事局以落实《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为契机,与交通、生态环境等监管部门联合建立“美丽镇江·生态长江守护联盟”,实现了流动供油船“数据共享”“信息互通”。5月初,镇江海事局针对船民反映的热点问题精准施策,首创“三统一、五规范”管理服务标准,实现了对流动供油船临时停泊点的提档升级。
此次检查现场练兵,意在检验联动成效。本月15日上午,来自海事、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的10名执法人员对大港辖区的流动加油船和加油趸船实施了突击检查。在镇江大港港区12号泊位,执法人员登上了正在进行加油作业的“通港油19”轮,现场提取了抽检样品,海事人员利用随时携带的筛查仪器对其进行了初检,显示符合标准。行动中执法人员还检查了船上的溢油应急器材柜以及消防设施等,向船员宣传法律法规,发放有关宣传资料,提醒船员注意高温期间的作业安全。
此次行动也是镇江海事、商务、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首次联合行动。当天共检查水上加油趸船、流动供油船2艘次,发现并督促供油作业单位整改缺陷4项。
编辑:毛蕴劼
审核:曾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