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公安局关于奖励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50发、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15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15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器具和仿真枪窝点,收缴管制刀具、电击器30把,弓弩15把,仿真枪15支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15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易制爆化学品5000克或剧毒化学品20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15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5000元奖励。
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或持枪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八、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2000元奖励。
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但破获、收缴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等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701-110;0701-6695985
举报电子邮箱:ytsgajzazd@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6号鹰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335000
特此通告
鹰潭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9日
来源:江西公安
编辑:缪小兵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