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近日,扬中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警民合力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7月11日,开发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家附近发现一只不能飞行的猫头鹰,请派出所帮忙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经过细心检查,发现这只猫头鹰翅膀受伤。民警对其进行了初步救治,同时找来食物和水进行喂养,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并积极联系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目前,该猫头鹰已由工作人员带回做进一步检查,待它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市民朋友们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第一时间报告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误伤或被抓伤、咬伤,以便专业人员及时妥善救助;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均是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林业、公安部门举报。(解斐 翟晨)
编辑:缪小兵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