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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0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2023-07-06 17:22 交汇点  

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推进统筹建设,不断提升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智慧城市和现代社区的发展要求,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切实提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治理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广泛建设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显著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培育发展一批智慧社区建设示范点,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要夯实智慧社区的建设基础。首先要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基础。以社区“治理”“服务”和“自治”为主线,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多部门协同推进智慧社区平台建设。要有效构建智慧社区治理大数据基础。加快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依托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党政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与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交换,推进实现村(社区)数据一次采集,跨部门、多层级互联互通。还要积极加强智慧社区服务设施基础。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工程,推动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深入开展5G建设工程,持续推进智慧版技防城建设,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实施意见》强调要构筑智慧社区治理与服务场景。全面推进“互联网+社区党建”,深化推进“精网微格”工程,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微网格—户”工作体系,实施乡村数字治理提升行动,积极推动智慧安防社区建设,搭建社区灾害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根据部署,今后全省还要积极拓展社区智慧政务(公共)服务场景。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共)服务”,推动线上政务服务和线下村(社区)服务站点的有效融合,设置全科窗口,实现综合服务,提升村务精细化治理能力,形成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拓展社区智慧便民服务场景。引导互联网企业和各类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参与社区便民服务,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和共用,促进智慧社区建设,开发居家养老、托育、卫生健康、文体活动、家政服务、购物消费、交通出行、休闲娱乐等智慧化社区服务应用。

此外,探索基层群众自治智慧化场景也被纳入《实施意见》,引导社区居民群众通过智慧化平台、信息化手段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自治,探索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网上选民登记,试行线上社区议事协商、村(居)民主决策、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畅通拓展群众参与治理渠道。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唐悦

来源:交汇点

编辑:朱超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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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推进统筹建设,不断提升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智慧城市和现代社区的发展要求,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切实提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治理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广泛建设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显著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培育发展一批智慧社区建设示范点,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要夯实智慧社区的建设基础。首先要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基础。以社区“治理”“服务”和“自治”为主线,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多部门协同推进智慧社区平台建设。要有效构建智慧社区治理大数据基础。加快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依托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党政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与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交换,推进实现村(社区)数据一次采集,跨部门、多层级互联互通。还要积极加强智慧社区服务设施基础。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工程,推动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深入开展5G建设工程,持续推进智慧版技防城建设,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实施意见》强调要构筑智慧社区治理与服务场景。全面推进“互联网+社区党建”,深化推进“精网微格”工程,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微网格—户”工作体系,实施乡村数字治理提升行动,积极推动智慧安防社区建设,搭建社区灾害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根据部署,今后全省还要积极拓展社区智慧政务(公共)服务场景。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共)服务”,推动线上政务服务和线下村(社区)服务站点的有效融合,设置全科窗口,实现综合服务,提升村务精细化治理能力,形成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拓展社区智慧便民服务场景。引导互联网企业和各类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参与社区便民服务,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和共用,促进智慧社区建设,开发居家养老、托育、卫生健康、文体活动、家政服务、购物消费、交通出行、休闲娱乐等智慧化社区服务应用。

此外,探索基层群众自治智慧化场景也被纳入《实施意见》,引导社区居民群众通过智慧化平台、信息化手段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自治,探索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网上选民登记,试行线上社区议事协商、村(居)民主决策、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畅通拓展群众参与治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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