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安徽马鞍山“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安徽马鞍山“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2021年11月15日22时11分许,马鞍山市博望区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
调查报告认定,该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许某某驾驶机动车(苏AW3085)在事发道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撞击行驶至路口并向西左转弯车辆,导致事故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车辆(皖EJD160)所有人陈某某将车辆内部座椅非法改装用于运送务工人员,驾驶人李某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上路行驶,加重了事故后果;有关责任企业在施工期间未按要求在事故路段设置封闭围挡;有关单位在事故路段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调查报告指出,7名有关责任人员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名有关责任人员和4家责任单位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已对8家单位和14名公职人员予以问责处理。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一是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二是要压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要建立健全道路隐患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私自改装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重点用工场所集散地、短期劳动工人输出集散地和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和警示提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对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的源头管理,严格审批把关,强化对未正式交付道路的安全管控,做好对各类停工项目停工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护,坚决杜绝道路未竣工先通车情况;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渣土车“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渣土运输行为;市场监管和公安交管部门要立即开展针对机动车检验行业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车辆违法违规检验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行为,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道路货物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管理,督促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在农忙时节、线上购物集中时段,有效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三是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其出行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编辑:黄昕彤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