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反馈下发的问题清单,经镇江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核查,以下人员(名单附后)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违规领取的相关待遇应退还至镇江市失业保险基金账户。现因上述人员地址不详无法寄送相关追退文书,特此公开告知,请相关人员于2023年06月26日前联系镇江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退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退款账户名: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账 号:00012003680012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城南支行
联系电话:市本级89886859 京口区89980317
润州区81988392丹徒区80896088
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6号
来源:市人社局网站
编辑:万嘉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