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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交通执法支队举办新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会

2023-06-15 10:07 今日镇江  

今日镇江讯 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13日,市交通执法支队组织召开二季度安委会,专题宣讲《条例》内容。

会议专题讲解了《条例》的修订背景和意义、修订历程、修订前后对比等内容,围绕强化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执法与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指出《条例》新增和细化的一系列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同时,《条例》重点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对于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但必须保证培训质量。《条例》还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重要性,对于新增加设备、采用新工艺、发生工伤事故的岗位,要求重新进行风险辨识。

会议要求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多平台多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增加公众知晓度,引起生产经营单位的高度重视,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法治意识,为市场主体的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交通执法支队将加大宣贯新《条例》力度,加强指导,提高服务,鼓励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头学、广泛学、深入学,当好第一责任人,确保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住安全底线,推动安全守法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的同频共振。 (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徐佳逸 叶杨)

编辑:缪小兵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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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13日,市交通执法支队组织召开二季度安委会,专题宣讲《条例》内容。

会议专题讲解了《条例》的修订背景和意义、修订历程、修订前后对比等内容,围绕强化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执法与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指出《条例》新增和细化的一系列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同时,《条例》重点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对于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但必须保证培训质量。《条例》还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重要性,对于新增加设备、采用新工艺、发生工伤事故的岗位,要求重新进行风险辨识。

会议要求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多平台多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增加公众知晓度,引起生产经营单位的高度重视,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法治意识,为市场主体的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交通执法支队将加大宣贯新《条例》力度,加强指导,提高服务,鼓励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头学、广泛学、深入学,当好第一责任人,确保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住安全底线,推动安全守法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的同频共振。 (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徐佳逸 叶杨)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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