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记者11日获悉,《市政府关于推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鲜出炉,将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创响镇江行动、精准施策援助等举措,促进我市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意见明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完善公共投入和重大项目拉动就业评估制度,在开展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认证时,把就业岗位增加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吸纳就业的具体要求、数量及岗位安排,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转型协同,重点扶持发展吸纳就业层次高的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两大支柱产业和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三大新兴产业,以产业发展和优化带动更高质量就业岗位的增加,促进产业升级与就业转型协同推进。同时,大力发展现代金融、软件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稳步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提升更高质量就业。
意见提出,促进新兴业态发展与就业增长同步。将鼓励创新创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社保等制度,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享受用工、社保等政策和服务。
实施创响镇江行动,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对入驻政府认定的创业载体的初创实体,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减免或租金补贴。鼓励各地通过投资购买、租赁、团购市场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建设人才公寓,构建分层次、分类型、多元化的人才安居模式。
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额度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延至3年。建立宽容失败社保补贴机制,对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施精准施策援助,推动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群体精准援助,加强社会保障与就业联动,因低保对象在低保救助期间实现就业使其家庭月收入达到或者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主动申报退保的,可以采取缓退方式,自收入发生变动起3个月内保障待遇不变,从第4个月起停止低保领取。同时,鼓励各地开发一批交通、城管、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并可按照岗位性质、岗位工种等给予一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意见还对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推动劳动者素质就业;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劳动者体面就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促进就业创业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