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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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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
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2023年12月 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并提前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告。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签署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和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经市卫生健康委初审后,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试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以本科为学历起点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对个别单位急需、报考人数奇缺的岗位,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岗位,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生健康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2870(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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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02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人才。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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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急需学科人员或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公告截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报名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须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职称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rsc@zjc.edu.cn,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1-88962241。
(三)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聘请行业专家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成绩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考核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公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应聘人员注意事项、携带材料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关系,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8962149,监督电话:0511-88962286(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社局事业处)。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6月6日
03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3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2020年9月整体搬迁至丹阳。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男性2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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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3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2020年9月整体搬迁至丹阳。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男性2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辅导员工作。
(二)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四)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校院两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或学生党支部支委及以上;班级:班委及以上】,任职时间达1年及以上,原则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由校研究生院(研工部)、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等。
(六)非应届毕业生,须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党群部门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明确具体岗位、任职起止时间等。
(七)应聘者须在2023年7月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主页“诚聘英才”栏目“招聘网”提交应聘材料(http://zp.nnudy.edu.cn)。
1. 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获奖信息”等。
2. 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任职证明、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
3. 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4. 相关证明材料打包至压缩文件,以附件上传(文件标题请标注:岗位编号+姓名),原件备核。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2.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者,须在报名系统“基本信息”项中“备注”一栏如实填写。
3. 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1.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内容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以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zp.nnudy.edu.cn)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录用
(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根据政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本次录取采用递补机制。即体检、政审过程中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丹阳市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政策咨询
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511-88150079
七、工作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511-88150105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3年6月6日
04
全球招聘
江苏大学博士后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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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广阔的发展平台
02
优厚的薪酬待遇
1.全职博士后参照学校正式教职工确定工资待遇标准,年收入20万元起(税前)。
2.对师资博士后,每月额外给予2000元师资博士后津贴,同时鼓励合作导师给予优惠待遇。
3.外籍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基本薪酬包括工资和考核绩效奖励。博士学位授予学校为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含)的外籍博士后基本薪酬为25万元/年,其他外籍博士后基本薪酬为20万元/年。鼓励和支持合作导师为外籍博士后提供更优厚的待遇。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薪一事一议。
4.鼓励博士后申请“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等资助项目,项目资助金与学校薪酬叠加发放;如入选“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师资博士后在站两年总待遇近122万元;入选“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的师资博士后在站两年总待遇近80万元。
03
优越的支持措施
1.在站期间学校为每一位博士后提供日常科研经费,博士学位授予学校为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含)的外籍博士后,自然科学领域每人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每人4万元;其他全职博士后,自然科学领域每人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每人3万元。
2.子女入学享受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在学校附属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
3.鼓励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学校给予800元/月租房补贴。
4.享受学校教工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学校有附属医院(三甲医院)、校区内有职工医院,方便、有保障。可在镇江市落常住户口。
04
畅通的职业通道
1.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若通过评审,出站后留校任教,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从进校工作报到之日起算。
2.期满考核突出者,可优先推荐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引进人才待遇。
招聘计划
江苏大学共设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常年接受博士后申请,每年计划招收220名博士后(含外籍100名),在名额范围内优先推荐列入“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
招收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取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科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申请人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科研实践背景,近三年取得一定的创新型研究成果,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校定五级及以上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校定七级及以上学术论文至少2篇。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基本一致,并具有创新性。
在站可申报项目
申请流程
坚持“严格考核、择优录取”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合作导师及流动站考核、材料审核审批”程序,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学校常年接受博士后申请,申请人可随时向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研究院、中心等)递交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05
镇江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会计人员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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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会计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证员助理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辅助公证员从事公证业务及相关事务性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制作谈话笔录;收集、核对资料;参与外出调查取证、保全证据,承担记录工作及必要的录音、录像、照相工作。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 1983年6月至1998年5月出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能力与协调事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法律、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法律、公司风控等相关工作经历。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会计人员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负责收、付款事项、费用报销和账务处理、做好各种会计报表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年龄在35周岁以上, 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至1988 年5月出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 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应用财务及Office办公软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材料:《镇江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镇江公证处招聘会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经历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22年6月6 日—6月 9日。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9日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30908346@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职位”命名,如某某应聘公证员助理)。
4、初步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镇江市司法局政治部牵头组织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3、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由镇江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五、咨询电话 0511-8705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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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镇江、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网站、江苏大学、镇江人才在线
编辑:万嘉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