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镇兴”行动,加快推进大学生“聚镇”和青年人才“归雁”计划,深化校地人才交流合作,引导更多大学生走进镇江、了解镇江、融入镇江,促进青年人才在镇集聚发展,镇江市委人才办、团市委、市人社局将联合开展 2023 年镇江市大学生暑期实习工作。
基本要求
工作内容:大学生参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参加集体活动,了解工作运转和集体文化。实习对象: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备较强综合素质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具体包括在镇高校暑期留镇、镇江籍暑期返镇、暑期来镇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原则上为暑期中的1个月(7-8月),具体实习时间由实习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重要信息
岗位征集(6月20日前)
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摸排适合大学生暑期实习的优质岗位。其中,各市级机关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无特殊情况请提供至少1-2个实习岗位。各辖市区要加大对企业岗位的征集力度,企业实习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总岗位数的50%。岗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请各用人单位于6月20日前登陆镇江市大学生暑期实习平台(zjsx.yctionsoft.com)完成单位注册、岗位上传工作。7月起,请各单位及时登录平台做好简历筛选、人员招录、上岗要求通知等工作。对于未应聘成功的同学,建议各单位也及时与他们联系,提醒他们登录平台查看后台未录取站内信,并在其他单位的岗位中进行再次选择。
工作咨询:0511-89666309、80826608技术服务:0511-88796666(工作日09:00-18:00)
相关要求
1. 各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应工作,包括进行岗前培训、配备实习导师、进行工作指导等。实习期间,主办单位将对大学生在岗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管理。
2. 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发放实习补贴(补贴金额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并在上传岗位时标明),提供工作日午餐。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有住宿需求的实习生提供宿舍或租房补贴。
3. 实习单位应在实习生上岗前,为其办理赔付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期限应与实习期相吻合。(保险由各单位在正规渠道自行购买)。
4. 各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应突出社会公益性,降低岗位需求门槛,以鼓励和引导在校大学生走向社会,提高实践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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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现阶段是针对用人单位的岗位上报工作 平台将在6月20日后对大学生开放报名敬请关注!
来源:镇江先锋
编辑:金凯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