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6月5日,在镇江渔政执法基地,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江阴市人民法院在此冒雨进行增殖放流,1.2万余尾胭脂鱼被入江放流。购买胭脂鱼的资金来自一起非法捕捞案的赔偿金。当天,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与江阴市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法护长江、协力同行”活动,竭力守护生态环境资源和社会公共利益。
活动中,来自江阴市人民法院、镇江市相关行政单位、镇江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公益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30多人,参观了京口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基地的建立有效化解环境资源案件定了罪、罚了人但受损生态环境仍然难以恢复的尴尬局面,镇江市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新路径,修复基地就是一种有益尝试,不仅可以使违法行为人以易地补植增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法定责任,也起到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作用。
在随后召开的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暨案件办理跨区域协作联席交流会上,记者了解到为了做好长江生态保护,各部门选择“协同作战”。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建立“河(湖)长+网格长+检察长”机制,积极探索生态治河新模式,多方联动织密“保护网”。特别完善强化与集中承办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的江阴市人民法院及其他相关行政单位的协作,共写保护大文章。多频次上门走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为线索发现、案件办理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京口区检察院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护江模式,一体化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修复生态和诉源治理,取得良好效果,共立案办理涉长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其中起诉案件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共计主张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近500万元,1起督促长江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有力守护了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和社会公益。
通过“法护长江、协力同行”活动,不仅促进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参与长江大保护的整体工作情况,也就案件办理如何全方位沟通协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规范使用等实务问题解决方面,听取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其他相关行政机关代表的意见建议,助力未来检察监督工作更有质效开展,扩大长江大保护朋友圈。(图/文 通讯员 王旭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毛蕴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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