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镇江主城区216个停车泊位,
对外开放共享!
今后停车更方便啦!

近日,小编自市城管局网站获悉
为更好满足广大市民群众停车需求
有效缓解主城区停车难
市公共停车管理处围绕群众需求
继续推动216个停车泊位
错时优惠对外开放共享

这216个停车泊位,
分别在哪儿?

序号 | 单位名称 | 开放时间 | 共享车位数量 | 优惠价格 |
1 | 镇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停车场 | 19:00至次日7:00 | 8 | 60元/月/辆 |
2 | 李家山路停车场 | 工作日: 18:00至次日8: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 国庆节) 前一日18:00至周末及节假日次日8:00 | 47 | 80元/月/辆 |
3 | 棒棰营停车场 | 161 | 80元/月/辆 |
有停车需求的市民群众
可根据公告内容
前往指定地址申请报名

镇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停车场
关于提供单位内部停车场
对外停车服务的公告
为方便市民夜间停车,本单位拟于2023年5月25日起,向社会公众错时开放停车场内部分小型机动车停车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点数量。对外错时开放停车泊位位于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街道镇丹公路东侧镇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属有人值守的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共有243个。
二、开放时间。19:00至次日7:00。
三、收费标准。 60元/月/辆。
四、申报时间。有意向的市民朋友可在2023年6月30日(工作日)前前往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街道镇丹公路东侧镇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申请报名。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街道镇丹公路东侧镇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电话:15152930300,联系人:黄俭。
五、申请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行驶证复印件;③驾驶证复印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六、车辆确定。对外开放停车泊位数量8个,如果报名数量超过泊位数,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七、协议签订。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电话后3个工作日内到镇江市智慧停车有限公司签订共享停车协议。停车协议时间为12个月,协议期满后,需按前款规定重新确定停放车辆名单。
八、其他事项。申请人在车辆停放时,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服务协议。
李家山路停车场
关于提供单位内部停车场
对外停车服务的公告
为方便市民夜间及节假日停车,本单位拟于2023年5月25日起,向社会公众错时开放停车场内小型机动车停车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点数量。对外错时开放停车泊位位于镇江市润州区李家山路南侧停车场,属无人值守的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共有47个。
二、开放时间。工作日: 18:00至次日8: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 国庆节) 前一日18:00至周末及节假日次日8:00。
三、收费标准。 80元/月/辆。
四、申报时间。有意向的市民朋友可在2023年6月30日(工作日)前前往镇江市智慧停车有限公司申请报名。
地址: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6楼),电话:13775500564,联系人:张子健。
五、申请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行驶证复印件;③驾驶证复印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六、车辆确定。对外开放停车泊位数量47个,如果报名数量超过泊位数,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七、协议签订。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电话后3个工作日内到镇江市智慧停车有限公司签订共享停车协议。停车协议时间为12个月,协议期满后,需按前款规定重新确定停放车辆名单。
八、其他事项。申请人在车辆停放时,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服务协议。
棒棰营停车场
关于提供单位内部停车场
对外停车服务的公告
为方便市民夜间及节假日停车,本单位拟于2023年5月25日起,向社会公众错时开放停车场内部分小型机动车停车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点数量。对外错时开放停车泊位位于镇江市京口区南门大街南门小学南侧棒棰营停车场,属无人值守的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共有208个。
二、开放时间。工作日: 18:00至次日8: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 国庆节) 前一日18:00至周末及节假日次日8:00。
三、收费标准。 80元/月/辆。
四、申报时间。有意向的市民朋友可在2023年6月30日(工作日)前前往镇江市智慧停车有限公司申请报名。
地址: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6楼),电话:13775500564,联系人:张子健。
五、申请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行驶证复印件;③驾驶证复印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六、车辆确定。对外开放停车泊位数量161个,如果报名数量超过泊位数,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七、协议签订。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电话后3个工作日内到镇江市智慧停车有限公司签订共享停车协议。停车协议时间为12个月,协议期满后,需按前款规定重新确定停放车辆名单。
八、其他事项。申请人在车辆停放时,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服务协议。
来源:镇江市城管局网站
编辑:黄昕彤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