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人
新一波招聘信息汇总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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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镇扬事招公告〔2023〕4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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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镇扬事招公告〔2023〕4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基准日期为每批次公告发布的当月月底;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见《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8.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填写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2),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2023届扬中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㈠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日16:00。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附3,贴正面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规培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3.材料提交方式。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转换成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报名手续。报考岗位代码为01-09岗位的,报名邮箱为:1841043624@qq.com,联系电话:0511-88321573;报考岗位代码为10-43岗位的,报名邮箱为:yzryrsk@163.com,联系电话:0511-88261393;报考岗位代码为44-47岗位的,报名邮箱为:yzhbzzrsk@163.com,联系电话:0511-88228803。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㈡岗位取消、核减。报名结束,市卫健委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报扬中市人社局备案。如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于2023年6月7日16:30前,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㈢资格复审。报名资格由扬中市卫健委进行初审,由扬中市人社局、卫健委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7日9:00-16:00,地点:镇江市创业大学1号楼102教室(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复审所需材料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原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㈣领取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办法,岗位代码为04-09、21-43的岗位采取专业面试的考试方式。岗位代码为01-03、10-20、44-47的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19:00前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岗位代码为04-09、21-43的应聘者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岗位代码为01-03、10-20、44-47的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当天20:00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合格线。有笔试岗位,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直接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4.其他。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合同为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健委 0511-88228803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95299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11-88396296
附1: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2: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附3: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02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
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23年招聘需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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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
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23年招聘需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表有注明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应届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jdfy.cn/rsk/web/index.asp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2023年6月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2023年6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2023年6月7日17:00
考试时间:初定2023年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后续通知为准)
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非工作日除外)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缴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通过报名管理平台缴费。
未按时在网上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核方式
岗位编号1-5号:考核工作包括笔试、技能、面试
岗位编号6-7号: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人数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的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岗位编号1-5号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 +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岗位编号6-7号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附属医院(www.jdfy.cn)网上公告、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即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推荐表)、身份证、英语等级证、相关工作证明和荣誉证明等,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或考核成绩作废。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到公示拟聘用人员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未按照约定时间来体检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后一周内不能提交原件证书等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对体检等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5036827、0511-85026873
联系人:潘老师、许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026765
联系人:徐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大学接受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rsc@u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511-88780061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5月24日
03
镇江市大路镇城管协管员招聘简章
镇江市大路镇城管协管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职责
招聘1名城管协管员,社会化用工性质,按1:2比例开考。具体从事占道经营、店面外溢整治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协助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无缺陷、无纹身,外貌端正,口齿清晰,户外工作,适合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88年5月23日至2003年5月29日),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工作经验不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城管协管员管理规定被解聘或主动辞职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不适合从事上述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本人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名。
2.考试。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成总得分,其中体能测试为男子800米(女子400米)、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两项,占总得分的3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占总得分的70%。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如拟聘用人员总得分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加试面试题,按高分聘用)
3.体检。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政审。由报考者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审查是否符合条件。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5.聘用。聘用者为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本人与新区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镇江市大路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者的工资、福利及考核奖等按新区社会化用工待遇执行。
四、应聘需提供材料
报名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并准备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港中路111号(人力资源市场内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1-83170213、0511-80823337
镇江市大路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04
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环卫人员队伍,提升环卫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社会化用工2人。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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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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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环卫人员队伍,提升环卫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社会化用工2人。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无户籍限制;
(二)年龄男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社保符合退休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附件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用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2023年5月29日-6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御桥巷10号,区城管局二楼)。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润州区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区城管局咨询电话:0511—85622061;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咨询电话:0511-85282220;投诉电话:0511-12388。此公告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
附件2: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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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新区人力资源网、润州区人民政府
编辑:缪小兵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