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昨天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在2018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现场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据了解,《规范》的编制和发布旨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强化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公民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共包括“十条”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包括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共建美丽中国等十个方面。
《规范》对公民日常生活中多方面行为提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等。
同时,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将从2018年到2020年,在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等场所按照“宣传动员”“深化推进”和“总结提升”三步走战略,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