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以后我一定守法经营,绝不再做刷单这样的糊涂事。”2023年4月23日,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对A公司及B公司整改情况“回头看”过程中,两公司负责人钱先生说道。为给店铺刷好评,这个商家倒给买家钱,手握流量“密码”,做着欺诈勾当。为了将企业拉回正道,检察机关查明案情、制发检察建议,最终挽救了这家企业。
事情还得从该院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说起。该案被害人钱先生在江苏丹阳成立A公司及B公司,并以两家公司的名义分别在某平台注册网络店铺销售服装。因网店经营需要人气,2019年5月,他在网上找了许多“刷手”为店铺刷单,并在线下招募员工,负责与“刷手”对接、发布刷单任务、检验完成情况、发送刷单返款等事项。后一名员工在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间,通过直接向本人微信转账、以真实交易冒充刷单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用于刷单的资金,数额达17万余元。
2022年7月,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钱先生名下的A公司及B公司可能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将线索移交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并于2023年1月10日立案调查。
经询问涉案人员、走访涉案公司及相关主管部门,该院认定,A公司及B公司分别在网上注册了网络店铺。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间,两家公司在经营网店期间,为提高网店信誉度、交易量等数据,组织人员通过虚假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刷单炒信,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全面查清案情的基础上,该院于2023年1月12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就本案事实情况、涉案两家公司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及后续处理等问题进行听证,最终认定A、B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后该院于1月18日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处理,加大对民生和新消费领域热点问题特别是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进一步展开调查并及时处理,于2023年3月20日书面回复称,已对A、B两家公司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且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内部分电商企业负责人员开展培训1次,引导其遵纪守法、健康发展,并将从注重网络平台监测、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三方面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行为监管。(通讯员 周杨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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