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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的公告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办〔2019〕36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升融媒体技术和信息网络的运用,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委统战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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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7日(含)之后出生至2005年5月6日(含)期间出生)。
3. 具备良好的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和用工形式
1. 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镇江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用工。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市委统战部与市有关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公司与编外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续签。
3. 工作地点是镇江市行政中心(南徐大道68号)6号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9:00—5月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邮箱为:zjtzb@zjtzb.cn,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资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邮件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并与选聘单位联系予以确认。
3. 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需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2023年镇江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提供;
(4)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奖学金的证明材料;综合性表彰等各类奖励证书;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考试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学术成果、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参加社团组织经历等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并按相应要求格式和序号顺序打包发送邮箱。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 资格初审:选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
(二)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按选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机会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镇江市委统战部官方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入围对象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地点: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3楼310室(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四)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 专业技能测试。由市委统战部组织专业人员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2. 面试。重点围绕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总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如成绩相同则现场另行安排加试。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初定在2023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镇江市委统战部官方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发布公示。
四、体检考察
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委统战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将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委统战部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待遇按《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享受所在单位编制外社会化用工相关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考生报名时可电话咨询。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 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未办理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镇江市委统战部0511-84425228、84423361;
监督电话: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511-89666776。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镇江市委统战部网址:
http://www.zjtzb.cn/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网址:
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镇江市委统战部
2023年4月19日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其中女性4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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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过硬的心理素质和严格的保密意识;热爱并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镇江市户籍或长期定居在镇江市,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的公民(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三)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六)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培训、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4月27日17时。报名方法: 此次招录实行网上报名,由本人填写《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将材料发送至邮箱dtgazzc@163.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在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公安信访服务大厅,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和《个人征信报告》报名。
(三)考试。勤务辅警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计算,并根据体能测试占40%、面试60%核算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分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500米跑、立定跳远,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执行。
文职辅警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文字写作,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生态丹徒”网页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择优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培训。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对培训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聘为正式辅警。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3个月)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照同岗位辅警工资福利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三)此次招聘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
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1-85314022(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314027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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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23年4月20日
扬中市西来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西来桥镇应急救援力量,西来桥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8名编外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兼顾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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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需要。
2.岗位报考要求:男性,扬中市户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0周岁(1992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部队退役军人、具有消防工作经历或10年以上机动车驾龄的报考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
3.身体素质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净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4.优先报考条件:
⑴持有B2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相应车辆者;
⑵退役军人;
⑶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需出具原工作单位证明);
⑷全国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证明)。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⑵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
⑶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⑷有过吸毒史;
⑸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⑹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⑺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等病史,不能适应灭火救援工作的;
⑻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⑼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工作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情形的。
二、招录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2023年5月4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扬中市江洲西路259号)。
2.报名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扬中市西来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现场提供);
⑵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C1或B2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⑺部队退役军人、全国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等符合放宽条件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原单位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⑻优先报考人员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体能测试、面试等过程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同一身份证。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等待招考单位通知报名审查合格情况,并依据通知领取《体能测试告知书》。
三、体能测试
1.全体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分为单杠引体向上、15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共4个项目,每项分值为15分,体能测试总分为60分,任两项达不到最低分值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告知书》,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3.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体能测试人数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幸福西来桥微信公众号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同步考察消防业务基础知识,面试总分为4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给考生。
五、综合加分
加分办法:持有B2驾驶证加2分;退役军人加1分,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加2分,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战员加3分,以上三种情形只加分一次,按照履职经历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后进行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六、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及综合加分情况计算合成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合成总成绩及排名公布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和幸福西来桥微信公众号。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入围进入体检人选(下同),仍不能确定的,另行加试。
七、体检和政审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2.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经西来桥镇党委研究同意,可在成绩合格的面试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政审考察工作将由招考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录用
1.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和幸福西来桥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必须进行60天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职业技能考核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递补规则同上。通过职业技能考核的拟录人员与扬中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3.被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九、纪律和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西来桥镇党建办(组织人事)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11-88128077
纪律监督电话:0511-88128133
考务监督电话:0511-88395299
扬中市西来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江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ujs.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以学校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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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大学招聘平台”注册、完善个人简历和报名,报名网址:rszp.ujs.edu.cn。
1. 报名:2023年4月20日9:00至2023年5月4日16:00。
2. 资格初审:2023年4月20日9:00至2023年5月11日16:00。
(二)网上确认、报名缴费
1.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缴费时间、缴费渠道及具体考试安排将在江苏大学官网-教师队伍-人才招聘栏公布。
2. 应聘人员缴费时须按照“应聘岗位编号+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备注信息,如:1岗+张三+18200010001。应聘人员如未按要求备注信息,后期资格复审将无法确认应聘人员的缴费情况,则本次缴费无效,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未收到缴费通知自行缴费的,或完成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考试的,或重复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江苏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2),并在江苏大学官网-教师队伍-人才招聘栏公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我校将对报名且缴费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大学官网-教师队伍-人才招聘栏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试、技能测试(试讲)(部分岗位)及面试。各岗位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1. 笔试: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大学官网-教师队伍-人才招聘栏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环节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下一环节的人员。
2. 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 技能测试(试讲):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备课授课水平与专业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试讲)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成绩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4. 面试:按照江苏大学相关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5.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仅包含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包含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技能测试(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笔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大学人事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大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大学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8780061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江苏大学
2023年4月19日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用工招聘公告(第二批)
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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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依据《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决定招聘第二批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人,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有年龄要求的岗位从其要求;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其他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信息发布
在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方式、用工形式、薪资待遇等考生应知事项。
四、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 2023年4月19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地点: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力资源部 );②网络报名(报名邮箱:zjsybm@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
1.《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3.应届生:2023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审核报名人员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现场报名者报名时直接完成资格审查;通过邮箱报名者需在开考前1天至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①按照相关标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②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六、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1.临床护士、助产士岗位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3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①笔试
笔试日期:2023年5月24日9:00,地点:11号楼4楼大会议室。
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试题、评分标准采取本单位封闭出卷的形式命制,试卷在纪检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评分标准封闭阅评,笔试成绩于2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面试及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
②面试
面试日期:2023年5月25日8:30,地点:理化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试题、评分标准采取本单位封闭出卷的形式命制。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本单位人员不超过5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未合格人员,不得录用。
③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实践能力测试日期:2023年5月25日8:30,地点:理化楼护理操作室。
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现场公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事先要通过一定方式将测评和测试的方法或要求通知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评委由3人组成 ,其中本单位人员不超过50%。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未合格人员,不得录用。
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30%、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2.影像科医生、超声科医生、ICU医生、临床医生岗位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①笔试
笔试日期:2023年5月24日9:00,地点:11号楼4楼大会议室。
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试题、评分标准采取本单位封闭出卷的形式命制,试卷在纪检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评分标准封闭阅评,笔试成绩于2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面试的人员。
②面试
面试日期:2023年5月26日9:00,地点:11号楼4楼小会议室。
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试题、评分标准采取本单位封闭出卷的形式命制。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本单位人员不超过5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未合格人员,不得录用。
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所有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录用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性质。
九、其他
联系人:王老师、凌老师,联系电话:0511-88773621,88773620,监督电话:0511-88773619。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9日
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招聘公告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决定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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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专业要求:财务管理学类、经济学类、统计数学类;
6.优先条件:(1)党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5月5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494787091@qq.com,标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审核意见作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陈述申辩。
三、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方式:①笔试;②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组织。
因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录用
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名咨询:89666616,监督电话:89666619。
镇江市银行业协会招聘公告
镇江市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7月11日,是镇江市银行业自律组织,主管单位为镇江银保监分局。镇江市银行业协会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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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秉承“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党纪、法纪给予严肃处理。
二、岗位及招聘人数
综合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二) 热爱金融事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记录。
(三) 正规院校毕业,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 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操作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金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 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用工性质和薪资待遇
劳务派遣制,用人单位负责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年假,试用期6个月。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简历筛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资格审查:一是简历等基本条件筛选审查;二是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面试:统一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为指定医院,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录用后由用工单位报销。
(四)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查看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良记录以及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五) 若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
3、存在行业限制规定的。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 -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截止时间为5月10日下午4: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联系人:镇江市银行业协会张女士:0511-80966263。
3.将报名表发送至协会邮箱:zjbanker@sina.com
4.面试时请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自我简历、职称、其他技能证书和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请至各查询点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并打印)。
镇江市银行业协会
2023年4月20日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徒人社、扬中市西来桥镇、江苏大学、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人才在线
编辑:黄昕彤
审核: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