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对于平时容易忽略的部分交通陋习,修订草案中有了新规。
平衡车穿梭在路上,看似十分吸睛却也带来安全隐患。根据《条例(修订草案)》的要求,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非道路用车辆或者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道路上通行。如果使用这些设备上道路通行被公安机关查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许多有孩子的家庭在开车出门时,为了能让孩子留在视野中,会让其独自一人坐在副驾驶位置,但这种行为存在巨大危险。审议的《条例(修订草案)》中有一项规定: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南京交警五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杨长俊介绍,根据人体的生理结构,12周岁以下的小朋友身体发育有限,和成年人相比更加脆弱。在产生交通事故时,比如说追尾,或者紧急避险时,有时驾驶员在本能下会向左猛打方向盘,副驾驶的位置十分危险。
同时,《条例(修订草案)》中的规定还涉及很多其他方面,例如: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该如何明确责任;非机动车超车、先后进入路口车辆的通行权该如何规定等。
来源:南京零距离
编辑:何冰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