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有媒体曝光江西省有关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对此,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赴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对宜丰工业园内江西长新电源有限公司在厂外非法填埋含铅废物,铅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企业进水COD浓度超标严重,万年县凤巢工业园部分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失真,开门子陶瓷化工集团脱硫塔烟气拖尾明显等问题,将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范畴,督办地方整改到位、严肃查处问责。
2016年11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江西宜春市宜丰工业园多家铅酸蓄电池企业违反环评批复要求,私自排放生产废水;景德镇开门子陶瓷化工集团废水、废气多次超标,督察期间仍超标排放废水;上饶市万年县和铅山县等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针对督察反馈问题,江西省督察整改方案均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但目前看来,当地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尚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已向社会公开的江西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存在不严不实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必须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整改,严格落实。绝不允许说一套、做一套,绝不允许得过且过、敷衍应对,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生态环境部已督促江西省及有关地市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推进问题整改,特别要严厉打击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的环境犯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同时责成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对曝光问题全面开展调查核实,迅速推进问题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不彻底整改决不松手。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等10省(区),开展“回头看”,将紧盯督察整改不力问题,紧盯生态环境治理形式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协调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
《意见》指出,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应按要求建立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订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意见》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对于督察进驻期间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既要推进问题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导,在整改工作中尽可能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意见》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既是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有利时机,也是传导环保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的有效举措。被督察地方既要借势借力,严格执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具体解决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时,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
《意见》要求,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从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要依托一报(党报)一台(电视台)一网(政府网站)加强对督察整改、边督边改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