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发现他人车辆占用自己常用车位,为泄愤一时冲动划花豪车。近日,经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某是句容市某小区业主,因小区人防车位不能买卖,业主停车只能租用车位。租用车位时,物业就明确告知,为防止车辆乱停乱放,允许业主在常用车位挂上车牌号,但实际上租车位的业主都可以使用。2022年10月6日凌晨,张某某驾车回家停车时,发现有辆保时捷汽车停放在自己租用的常用车位上。心生不满的张某某,从口袋中掏出一个防风打火机将该保时捷车身多处划损。车主尹某某早上取车时发现车辆被划,遂报警。办案民警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抓获张某某。经鉴定,车辆被损价值1.62万元。
鉴于张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向受害车主尹某某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意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杨蓓 蒋桐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黄昕彤
审核:滕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