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消防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安危、家庭幸福,还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发展,可有人假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之名,行推销高价消防器材之实。近日,江苏省丹阳市公安局埤城派出所就抓获这样三名犯罪嫌疑人。
免费消防安全培训入村
2月份的一天,丹阳市丹北镇埤城村委会工作人员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消防协会下属单位,将于近日安排人员到该村开展一场免费的消防安全培训,需要借用村委会的场地。工作人员未加怀疑,向领导汇报获准后,答应了下来。
2月11日下午,两名身着淡蓝色制服的男子来到村委会,其中一名体型微胖的男子肩膀上的肩章是一个银红色相间的类似老版“中国消防”的徽章。二人称是过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教员”,由于事先已经沟通过,工作人员按照对方要求布置好了场地。
下午两点半,村委会会议室陆陆续续来了2、30名周边沿街商铺的业主、店员,大家互相交流后发现,都是上午有个穿保安制服的人到店里检查消防设施,然后说最近上级会有很多消防检查,临走前通知他们下午去村委会参加培训。
消防安全培训实为高价消防器材推销
“我姓周,来自江苏某应急技术有限公司。”培训开始后,那名体型微胖的男子自我介绍,“你们可以叫我周教员。”尽管“技术有限公司”六个字,周某说得又轻又快,在场的群众并没有人怀疑他的身份。随后,周某打开精心准备的PPT侃侃而谈,从“火灾的危害性”、“真实的商铺火灾案例”到“消防的主体责任”,再到预防火灾的知识,以及不同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似乎和正常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无不同。
“什么是‘法人’,没事的时候是老板,出事的时候,就是要被‘绳之于法’的人。”讲到主体责任时,周某如讲相声贯口,言之凿凿,“出事之后,不但是坐牢,赔偿金、处罚金、罚款、医疗费,跟钱有关的,通通由法人来赔。”在场业主听了,无不面面相觑。
培训会上发放《社会化消防宣传问卷调查表》
直到培训临近结束,周某与助手向与会人员人手发放了一张《社会化消防宣传问卷调查表》,要求逐项填写。这份调查表除了五个简单的调查问题外,另一半篇幅都是消防器材订货单内容,包括水基型灭火器、防烟面具、灭火毯等物品。
讲台上,周某这样解释自己的推销行为:“你们在市面上或者网购平台上购买的很多消防灭火器其实质量都是不合格的,如果消防部门来检查,会对不合格的进行3000元的处罚,而我们销售的消防器材质量是合格的,这点你们完全可以放心!”
因为培训会前半场的种种铺垫,当天,现场有20余家商铺业主在《调查表》上勾选了购买消防器材,买得少的,周某还会适时提醒:“原来的干粉灭火器现在不能用了,要换成我们这种水基型灭火器,数量也一定要按照标准来,不然月底大检查,少一个就是罚3000元。”
第二天,凡是勾选了购买消防器材的店铺,周某都安排专门人员送货上门,并让业主通过现场扫码的方式支付了费用。
培训话术都按“标准化模板”来
2月15日,周某等人再次在丹北镇埤城村委会举行同样的消防培训会时,被正在会同政府开展社会面安全检查的埤城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埤城派出所民警将相关嫌疑人员带回所内调查。经核实,周某是江苏省淮安市人,他承认,自己没有研究过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但针对较小场所的消防问题,其知道不会像自己在培训会上说的那样处罚。
“我没有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讲课都是按照事先做好的PPT来讲读的,我那些所谓的‘法律解读’都是话术,都有模板的,就是用强调处罚的方式唬住参训人员,我再趁热打铁告诉他们,购买我推销的消防设备,才是最稳妥的。”周某还交代,自己销售的消防器材高于市场价格很多,每样东西售出价格大约为其进货价的5-8倍。
当埤城派出所办案民警聂鑫磊询问周某身上的服装来源,以及为什么要选择村委会授课时,周某回答:“衣服是我之前在另一个公司做消防讲师时候的工作服,那个公司已经没有了,工作服我就一直穿了。选择村委会则是因为社区村委会一般都有会议室,方便我们聚集人员,而且选择村委会,会让老百姓产生错觉,觉得这是正规培训,降低他们的防范心理。”
“很多群众辨别不了他们的身份,所以会半推半就购买他们推销的器材。他们名义上没有冒充消防工作人员,但是不论是从穿着还是行为、语言,都会让人感觉是消防人员在推销消防产品。”办案民警聂鑫磊补充道。
截至案发,周某等三人共计诈骗一万余元,三人均因涉嫌诈骗罪被丹阳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17日,周某被依法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国家机关人员开展的安全检查或是教育培训,不会涉及任何产品推销。一旦对方提出任何涉及购买商品的行为,都要保持警惕,小心查证,谨防被骗。(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邵臻)
编辑:何冰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