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家住丘陵地带,天然森林氧吧,黑手却不听使唤,铤而走险,瞄准村里的绿色资源,身陷囹圄后才知后悔不已。近日,丹阳市检察院对两名男子分别以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
家住江苏省丹阳市某村的束某今年59岁,因自家周边草木、水体资源丰富,自小他就练就了上山下水的好身手。但束某生性懒惰,平日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因犯盗窃罪,于200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出狱后,他仍不想找个本分的工作养家糊口,整天在村里寻找“发财”的机会,经过一番“勘察”,他想到了砍树卖钱的勾当,便通过小广告等找到了收树的人。
2021年6月,束某两次谎称位于丹阳市某村集体所有的10株意杨为其老板承包,以11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砍伐。同年7月初的一天凌晨,束某又谎称位于丹阳市某茶场西侧的意杨等林木为他所有,以300元的价格出售给54岁的王某砍伐。而王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邀约他人将上述林木中的意杨和楝树30株、栾树147株砍伐并出售,违法所得1100元。经认定,被盗伐林木的活立木蓄积共计约26.71立方米,其中王某砍伐林木的活立木蓄积共计约21.18立方米。归案后,两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审查认为,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集体和他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盗伐林木罪;王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滥伐林木罪。近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分别提出定罪量刑建议。目前,案件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汪亚军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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