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3月8日下午,随着“顺开87”轮在镇江港龙石化码头1号泊位启动油气回收工作,镇江辖区油码头油品泊位全部实现了油气回收。
油船装卸油品时产生的挥发性油气,是水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主要来源,不但具有易燃易爆等属性,还会污染大气,危害生态环境。因此,对挥发性油气进行回收利用,对大气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江海事局根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江苏海事局相关文件要求,主动联合镇江市交通运输部门,向相关码头业主和到港船舶宣传政策法规,积极推动辖区原油成品油码头开展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和使用,并督促相关油船进行油气回收设施改建。
镇江辖区涉及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油品作业的泊位共4个。2018年,金海宏业码头率先响应上级号召,在码头安装冷凝型油气回收设施;随后,谏壁油库码头1号泊位,港龙石化1号泊位相继完成了冷凝型油气回收设施安装。在码头发油期间,油船舱室中产生的全部油气通过管道进入油气回收设施,通过低温冷凝的方式使油气凝结液化,能够实现98%的回收率。
据现场实验反馈,1000吨汽油的装船作业,进行油气回收后,可冷凝形成将近1吨汽油,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高。2月27日,港龙石化2号泊位又完成了吸附型油气回收设施安装。
“一方面,避免了油气在甲板的集聚,消除了发生燃爆的风险,保障了安全;另一方面,油气都回收到了码头,避免排放到大气里,也更加环保。”“顺开87”轮吕船长介绍,“顺开87”轮在2021年就完成了油气回收装置改造,两次进江装货都用上了。这次装3000吨柴油,按照相关要求装柴油不强制使用油气回收设施,但是出于环保的目的,港龙石化码头和“顺开87”轮还是开展了油气回收工作。
据了解,《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油气回收设施的全面覆盖,镇江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史光周 刘玉宝 梁和峰)
图片:镇江海事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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