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
——五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
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要求江苏“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基层治理,着力保障民生,奋力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特征之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近年来,江苏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加速形成,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新征程上,我们要牢记总书记谆谆嘱托,坚持把群众的“表情包”当作工作的“风向标”,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我省有2.1万个城乡社区,它们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沿阵地。近年来,江苏着力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探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省域路径,让基层治理更有效能。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新需求、新期待越来越多,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要求,要着力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过去单纯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拓展到如今防范化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安全风险,“枫桥经验”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法宝。要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江苏实践,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源头化解、诉源治理,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综合平台建设。着力把服务群众与化解矛盾结合起来,继续深化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切实兜紧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把75%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投入到民生领域,千方百计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实现更高水平的“民生七有”。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增福祉,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收入分配调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一老一幼”服务等工作。要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持续加强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新华日报评论员)
来源:新华日报网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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