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4600万元,是我们公司近年来最大一笔执行款。你们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执行到位。太好了!”5月23日下午4:30,在领取执行款相关手续上签字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铁建工”)委托代理人卞某和同事孙某向镇江开发区法院工作人员不停地表示感谢。虽然天气不热,卞某的衬衫已经浸出一片汗渍。
卞某是中铁建工上海分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孙某是该公司常年顾问,他们当天特地从上海乘高铁来镇领取执行款。据了解,4600万元,这也是开发区法院近两年来一次性执行到位最大的金额。
这笔巨额执行款是建设工程款。2013年8月,中铁建工承建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镇江新区一房地产项目,但在中铁建工施工过程中,该公司未按约支付工程进度款构成违约。后经镇江市中院一审、江苏省高院二审,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中铁建工各项款项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
2017年3月底,中铁建工向镇江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镇江市中院指定由开发区法院执行此案。
“该案执行过程中涉及央企股权转让、第三方买受人介入,以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多方面程序。”承办法官万保华介绍。该公司的投资方大股东是某央企的子公司。为了更好地兼顾申请方和被执行方权益,维护申请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对被执行方正常生产经营的冲击,镇江开发区法院多次召集协调会,申请人中铁建工同意暂缓处置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经国资委审批后,该央企持有的被执行企业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今年3月,被执行企业被国内一线地产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接手。
在此后的时间内,镇江开发区法院又进行了多次多方协调。终于在本月中旬,买受方将4600万元款项汇入法院账户。
“双方没有矛盾,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没有矛盾激化。”在领取执行款相关手续上签字时,卞某说道。
因为中铁建工是外地公司,该院根据企业提供的完整手续,为其办理电汇,将这笔执行款汇至其账户。
“镇江开发区法院用不到一年的时间执行到位,我们非常感谢基层法院做出的辛勤努力。” 临行时,卞某和孙某说,公司领导还将专程来镇致谢。(通讯员 史元昭 全媒体记者 张凤春 童本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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