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在保护妇女人身安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帮助妇女摆脱困境以及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我管”促“多管”,形成保护妇女权益的合力。近日,丹徒区检察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相约春天里 守护丽人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受理妇女申诉案件
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该院的检察工作图展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办案区等功能场所,深入了解了该院在护航民企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为民办实事等检察工作情况,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检察职能有了更形象、更直观的认知。座谈中,该院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内容,并从“个体、家庭、社会”三个维度,通报了近年来依法办理的6件涉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征求妇女权益保障意见建议
“今天第一次以妇女代表的身份走进检察机关,通报的案例让我深切感受到国家法律对妇女群体的特殊保护以及检察人员在工作中的职责担当。”“女权益保障工作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参与和支持,作为农村妇女工作者,希望能聚焦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交流,在普法宣传、群体保护等工作中建立协作机制。”活动中,与会人员还围绕“凝聚社会合力、保护妇女权益”主题交流了活动体会、思想认识和工作做法,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组织普法宣传活动
据悉,活动当天,丹徒区检察院还组织“检与同行”党员志愿者普法小分队走进群众中间,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妇女在婚姻、家庭、工作和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婚姻家庭权益、财产分割、家庭暴力、人身权利等涉法问题,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及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此次活动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丹徒区检察院将以推进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为契机,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加强法律监督力度,以更优质的检察履职助力妇女权益保障。(图/文 通讯员 王运喜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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