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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2023-02-28 21:29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决议

(2023年2月28日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动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

更大力度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的决定

(2023年2月28日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全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推动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加快镇江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认识,加快思想解放、增强行动自觉,将产业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思想认识、更强的整体合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镇江高质量发展。

二、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立足市情实际,健全完善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重大问题,构建条线顺畅、板块互动、条块协同的工作格局,确保产业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取得整体性突破。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属地责任,组织落实产业强市战略各项任务,推动本地区高质量发展。

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围绕各自职责,聚焦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尤其是产业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薄弱短板、难点问题主动作为。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项目招引。浓厚招商氛围,加大招引对接力度,围绕重点产业群链开展精准招商;开拓招商渠道,坚持内源和外源并重、内资和外资并举、国资和民资并进,既集中力量攻坚优质重大项目,又不遗余力引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完善招商机制,推进招商机构市场化改革,强化考核激励,建强招商队伍;优化招商政策,规范招引政策量化标准,全力推动产业项目招引实现突破;

(二)加快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持续精简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加强体制机制保障,着力完善项目评估评价、调度推进、列统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要素支撑,做好土地、能源等资源要素的精准保障,推动全市要素资源向优质、重大项目集聚;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做好项目评估和履约监管,增强板块、部门工作合力,努力破解项目建设瓶颈、及时处置项目推进难题,全力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实现突破;

(三)建强开发园区。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专注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加大放权赋权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开发园区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强化开发区区域综合评估的统一组织、结果的统一应用;支持园区之间、园区与镇(街道)联动发展,加快补齐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短板,全力推动开发园区建设实现突破;

(四)服务企业发展。注重加强正向引导,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创造条件支持企业敢投、敢闯、敢干,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全面落实助企政策,优化政策实施方式,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机制,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和实效性;推广“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构建便捷泛在政务服务体系;常态化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着力破解企业用工、融资等方面瓶颈,努力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突破。

三、全面深化法治镇江建设,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联合执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级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高效法律服务,扎实提升商事审判质效,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为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保驾护航;

各级监察机关应当将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全力营造“亲商重企、攻坚项目”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监督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秉公廉洁用权,主动靠前服务,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锤炼担当作为的硬作风。

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职权,搭建沟通渠道、凝聚各方力量,聚焦法律法规实施、项目招引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监督,全力推动产业强市战略实施。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主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参与推动、示范引领和监督促进作用,加强调查研究、传递基层声音,为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五、全市企业家要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发展方向,增强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产业强市战略,勠力同心为镇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六、注重氛围营造,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为推动产业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汇聚磅礴力量。

来源:镇江日报

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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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决议

(2023年2月28日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动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

更大力度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的决定

(2023年2月28日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全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推动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加快镇江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认识,加快思想解放、增强行动自觉,将产业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思想认识、更强的整体合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镇江高质量发展。

二、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立足市情实际,健全完善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重大问题,构建条线顺畅、板块互动、条块协同的工作格局,确保产业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取得整体性突破。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属地责任,组织落实产业强市战略各项任务,推动本地区高质量发展。

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围绕各自职责,聚焦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尤其是产业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薄弱短板、难点问题主动作为。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项目招引。浓厚招商氛围,加大招引对接力度,围绕重点产业群链开展精准招商;开拓招商渠道,坚持内源和外源并重、内资和外资并举、国资和民资并进,既集中力量攻坚优质重大项目,又不遗余力引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完善招商机制,推进招商机构市场化改革,强化考核激励,建强招商队伍;优化招商政策,规范招引政策量化标准,全力推动产业项目招引实现突破;

(二)加快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持续精简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加强体制机制保障,着力完善项目评估评价、调度推进、列统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要素支撑,做好土地、能源等资源要素的精准保障,推动全市要素资源向优质、重大项目集聚;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做好项目评估和履约监管,增强板块、部门工作合力,努力破解项目建设瓶颈、及时处置项目推进难题,全力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实现突破;

(三)建强开发园区。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专注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加大放权赋权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开发园区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强化开发区区域综合评估的统一组织、结果的统一应用;支持园区之间、园区与镇(街道)联动发展,加快补齐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短板,全力推动开发园区建设实现突破;

(四)服务企业发展。注重加强正向引导,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创造条件支持企业敢投、敢闯、敢干,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全面落实助企政策,优化政策实施方式,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机制,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和实效性;推广“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构建便捷泛在政务服务体系;常态化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着力破解企业用工、融资等方面瓶颈,努力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突破。

三、全面深化法治镇江建设,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联合执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级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高效法律服务,扎实提升商事审判质效,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为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保驾护航;

各级监察机关应当将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全力营造“亲商重企、攻坚项目”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监督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秉公廉洁用权,主动靠前服务,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锤炼担当作为的硬作风。

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职权,搭建沟通渠道、凝聚各方力量,聚焦法律法规实施、项目招引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监督,全力推动产业强市战略实施。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主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参与推动、示范引领和监督促进作用,加强调查研究、传递基层声音,为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五、全市企业家要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发展方向,增强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产业强市战略,勠力同心为镇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六、注重氛围营造,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为推动产业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汇聚磅礴力量。

来源:镇江日报

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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