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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

2023-02-24 21:29

镇江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128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日至2005年3月6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日9:00-3月7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日-3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日9:00-3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日9:00-3月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3月10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9日-31日。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3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专业技术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专业面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3.C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4.D类岗位考核方法和成绩合成见《岗位表》。

A、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部分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提前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四、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1-85340800、85340355;

考务咨询:0511-84425552;

监督电话:0511-85342878、84416774。

具体岗位表如下:




点此查看更多招考详情

来源:镇江人事考试

编辑:黄昕彤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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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128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日至2005年3月6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日9:00-3月7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日-3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日9:00-3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日9:00-3月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3月10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9日-31日。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3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专业技术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专业面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3.C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4.D类岗位考核方法和成绩合成见《岗位表》。

A、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部分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提前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四、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1-85340800、85340355;

考务咨询:0511-84425552;

监督电话:0511-85342878、84416774。

具体岗位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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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人事考试

编辑:黄昕彤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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